法院宣判结果
6月30日耗时9个月的“邓超出轨门”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于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审结果:“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构成名誉清泉、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分别给付@邓超精神损害4万元、3万元。宣告后,邓超一方表示不上诉。“据悉三位当事人拒绝出庭应诉、放弃答辩和质证权利,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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