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隐名举报者 上海食药监奖励235万元

作者:周琳 来源:新华社
2016-03-31 17:19:08

  新华社上海3月31日专电(记者周琳)一旦进入案件审理过程,举报人就默默“失联”,连奖励都不再领取,这在食品药品类知情举报者中是个普遍现象。如今,这些被称为“深喉”的爆料人,在上海将不再有担忧:无需提供姓名,还将安心地获得一定奖励。

  记者3月31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精确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一些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新修订并实施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中,制定了知情人员投诉举报信息保护制度,其中对“隐名举报”信息保护工作作了详细规定:举报者只需和监管部门约定一个代码或者暗号,就可以作为唯一的举报凭证,领取奖励也只需提供一个自己认为安全的账号即可。

  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介绍,目前上海已有一些“隐名举报”案件进入办理程序。截至目前,上海食药监部门也已累计发放隐名或非隐名的举报奖励3433笔,总金额为235.6万元;目前上海食品药品类的举报最高奖励标准,已经提高至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办法中,对要求“隐名保护”的举报人可以通过约定代码、单线联系或授权委托他人等方式,保障其依法行使举报权利,消除其后顾之忧,确保隐名举报人获得应有的举报奖励;还明确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要求其对举报人身份的相关情况、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严格保密。

  以往的执法经验说明,很多工厂大门一关,里面内部操作的流程是否规范、生产行为是否违法,执法人员在“门外”很难发现,而且往往违法行为越严重,知情人士就越少,此时来自内部的举报人就尤为重要。

  “2015年上海公布的食品药品十大案例中,绝大部分的信息来源是上海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的信息。”阎祖强介绍,办法中为了进一步鼓励内部举报,还明确了“吹哨人”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实行重点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