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驾考改革重要配套制度公布出台 将于4月1日起实施

作者:汪晓涛 来源:人民网
2016-03-31 21:31:01

  人民网哈尔滨3月31日电(汪晓涛)3月3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全面取消驾驶证申请异地限制,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1月转发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要求,公安部修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以公安部第139号部令的规章形式细化固化了改革措施,新部令已向社会公布,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新部令的改革措施包括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目前,哈尔滨市作为公安部确定的第一批实行自主约考的28个试点城市之一,1月份已完成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工作。

  全面取消异地限制,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办证将更加方便。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新部令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共享汽车文明成果。2003年以来,公安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

  随着残疾人驾车制度的完善、车辆改装技术的进步,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公安部经与残疾人联合会、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商讨后,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

  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惠及700多万老龄驾驶人。由于目前老年人身体条件有所改善,新部令将规定的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启动驾考改革的88号文件下发后,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开展对推进驾考改革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对哈尔滨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等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应用。截至目前,全省14个支队已经全部完成推广应用工作,累计注册用户18.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