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要继承百万遗产与继子女争财产 最后得5万

来源:齐鲁晚报
2016-04-01 10:23:00

  原标题:菏泽一继母告继子女要继承百万遗产 最后只判给继母5万元

  丈夫去世,因未留下遗嘱,再婚妻子要求和继子女一起继承丈夫留下的遗产,支付给自己一百万元,遭到拒绝后,将4 个继子女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判决,再婚妻子最终获得5 万元,钱是如何算出来的,看看法官给出的“公式”吧。

  本报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群

  丈夫去世无遗嘱遗产归属引纠纷

  鄄城的孙老汉生前与前妻共育有三女一子,2002年妻子去世。两年后,孙老汉与杨女士再婚,婚后没有再生育子女。杨女士介绍,她与孙老汉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2013年年底,她因照顾父母暂住娘家,2014 年1 月初,她回家后发现家门被锁,后经打听才得知丈夫已于前些日子去世。由于丈夫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因此,杨女士要求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继子女一起继承丈夫去世前遗留房院四处和门市两间,但是遭到了四个继子女的拒绝,为此,杨女士将继子女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配丈夫的遗产。

  到底哪些算遗产逐项调查得结论

  在诉状中杨女士主张5万元,审理过程中诉讼请求增加至100万元,但对于增加的诉讼请求,杨女士在法庭限定的日期内未补交诉讼费用。

  庭审中,孙老汉四个子女辩称,杨女士与父亲婚后感情不好,还曾要与父亲离婚,且已经与父亲分居三年。除此外,杨女士所说的四处房产及两处门市均不是父亲的遗产。

  由于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四处房产及两处门市上,为此法院也分别对涉案房产进行了调查。经法院调查确认,杨女士提及的四处房产中,一处房产虽是孙老汉出资所建,但早在她与孙老汉结婚前,就已过户到儿子名下。另一处在1997 年房改时并没有登记在孙老汉名下,后来房子被过户给孙老汉女儿,因此这处房产也不属于孙老汉的遗产。 剩下的两处房产一处是孙老汉父亲生前居住的,另一处是孙老汉在世时与前妻一起居住的,因为在房产管理局并未查到孙老汉有任何房产,因此无法作为遗产继承分配。

  法院细打算盘继母可分3/25的遗产

  而对于争议较大的另外两处门市虽已拆迁,但法院调查中查明,孙老汉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将这两间门市对外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根据证人证言,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推定孙老汉对于这两间门市拥有相关权利,故孙老汉去世后该门市所获得的拆迁补偿金应属其遗产。由于这两间门市建成时,孙老汉前妻尚在人世,应认定两间门市为孙老汉与前妻的共同财产。

  前妻去世后,4个子女和孙老汉均是合法继承人,孙老汉拥有涉案门市拆迁利益3/5的份额。2004 年孙老汉与杨女士登记结婚,孙老汉所拥有的涉案门市拆迁利益3/5 的份额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其去世后,4个子女及杨女士均为合法的遗产继承人,因此,杨女士应有涉案门市拆迁利益3/25的份额,即涉案门市的房屋评估补偿金额761748元的3/25,也即91410元。但因杨女士只主张5万元,所以法院依法支持杨女士获得涉案门市拆迁评估补偿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