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探索多元机制化解基层纠纷

作者:周畅 来源:新华社
2016-04-03 17:47:15

  新华社合肥4月3日电(记者周畅)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边坐着法官、一边坐着两位当事人,在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华阳社区的“小巷调解室”内,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施祖民正在调解因厂房租赁发生纠纷的陈先生和张先生。经过诉前调解,双方都表示“现在谈好就不用再打官司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安徽各级法院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集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在施祖民看来,像“小巷调解室”这样的诉前调解不仅能够免去百姓的奔波之苦,还能减少打官司产生的费用,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减少诉讼数量破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小巷调解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百姓门前,“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解决百姓身边烦心事……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探索,越来越多的调解形式出现在安徽各级法院。

  2006年,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2011年设立了独立建制的专业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整合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援助、司法裁判等六大功能,探索创新“六位一体”“四调联动”道交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同时与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以及中国人保三家大型保险公司联合为道路交通纠纷提供快捷的保险理赔。

  随着物业矛盾纠纷的日益增长,花山区人民法院还于2015年成立了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专门调解物业费拖欠和赔偿损害等方面矛盾。

  “通过调解让业主了解到小区哪些问题应当是开发商负责,维修基金应当如何启动和使用。”马鞍山锦润物业公司通过该平台成功调解了小区房屋渗水的矛盾纠纷,该公司经理姜梅表示:“通过13个案件对上百名业主进行的调解,不仅化解了和业主之间矛盾,还起到了普法作用。”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基本形成一院一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表示,近年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搭建层级平台为纽带,以“一院一品”为载体,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在全市设立79个“法官便民服务点”,并把“一点”变成“五点”,面对面地解决纠纷,使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城区。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沪平表示,安徽省将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人民调解员调解制度、律师调解制度等8项制度规范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同时通过调解程序前置机制、立案分流机制、中立评估机制等12项机制保障法院多元化解工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