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可备案 防控风险减负担(干部状态新观察·关注容错机制)

作者:魏本貌 来源:人民日报
2016-04-13 02:39:00

  本报南昌4月12日电 (记者魏本貌)对那些在干事创业中失误的干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那些因为工作受到委屈的干部,要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该鼓励的鼓励,该安慰的安慰,让他们卸下包袱,重燃干事创业激情。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通过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核实保护机制、容错免责机制和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大力支持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广大群众对部分干部创新意识淡化、担当精神缺乏,以及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江西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汤乐毅介绍,多次调研中也发现部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意愿不强,一方面担心改革创新会失败会出错,出现“多干多错”“不做事就没事”等消极思想,另一方面担心改革创新触及既有利益格局和他人既得利益,担心得罪人、担心丢选票等。基层党员干部期盼着出台容错免责等政策措施,给他们打气撑腰。

  “现在各项改革创新任务都是硬骨头,面临着多种困难挑战,改革创新中难以避免出现错误、出现失误,如果组织不为担当者担当,各项改革创新将难以推进。”汤乐毅说。

  建立重大改革创新风险备案机制,是江西的一项制度创新。据介绍,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有较大突破和探索的工作,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完备的资料台账,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建档,同时报各级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备案。改革创新直面风险,备案机制是从源头上对干部进行保护,为他们减轻负担,这也成为容错免责和依法追责的重要依据。

  江西建立起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对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或无失职行为并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查无实据或有轻微违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支持保护改革创新的同时,江西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今年是江西“换届年”,省、市、县、乡四级集中换届。江西将充分发挥干部考核和提拔使用的“指挥棒”作用,让敢于担当有为者“吃香”,在干部考核中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加大对改革实绩的考核权重,充分运用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防止唯票、唯分评价干部。同时,将重点选拔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对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响得票的干部,要主持公道,客观评价。

  保护鼓励敢于担当者的同时,江西还列出“负面清单”。对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等影响和阻碍改革创新的,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并建档备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而对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