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能上能下的良好环境

作者:辛士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04-13 08:30:00

  近日,湖北省委决定,对2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能上能下动真格,让人们看到从中央到地方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

  去年7月,中央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要求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北京、天津、河北、甘肃、湖北等省份,相继出台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启。

  邓小平同志早在1962年就指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副作用很大”,“要逐步从制度上、习惯上、风气上,做到能上能下”。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一直是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顽疾。主要原因在于“下”的情况不明晰,“下”的渠道不畅通,“下”的制度执行不力。

  能上能下,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中央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从制度设计上对“下”的问题作出了明确。各地应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与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标准、规范程序、疏通渠道,进一步增强“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防止“下”成为故意打压干部或搞“小圈子”的手段。要让干部“下”得合规、“下”得合理、“下”得服气。

  “官”念一变天地宽。领导干部应跳出“官本位”桎梏,“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克服“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的错误观念,从感情上认同、从行动上支持能上能下制度。对于干部的“下”,社会应多些平常心,为“能下”营造相对宽松的氛围。

  随着能上能下制度的推进,“下”的干部将会逐渐增多。怎么教育和管理“下”的干部,将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下”是为了鞭策干部,要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撬动“干”的活力。如果听任“下”的干部“破罐子破摔”,或成为只领工资不上班的“花名册”干部,就有违出台能上能下制度的初衷。应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引导他们把“下”作为新的起点,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努力使整个干部队伍焕发勃勃生机。(辛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