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深化高校改革:将扩大专业设置、职称评审、人事自主权

作者:雷恺 来源:央广网
2016-04-14 14:01:00

  央广网西安4月14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从今天(14日)召开的“推进简政放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陕西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将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效专业设置、职称评审、人事自主权。

  据介绍,陕西将建立国家指导、省级统筹、高校自主的学科专业设置管理制度。支持高校在克服办学思路功利化与学科专业设置同质化的前提下,自主设置专业、自主调整专业、自主制定专业招生计划、自主调整在学学生专业、自主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目录外专业和国控专业。发挥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按照“固优、强特、扶需”原则,对学科建设进行常态指导、评估诊断。建立高校专业信息数据平台,健全专业备案、预警、淘汰机制。

  鼓励高校在坚持国家和省上专业技术评聘标准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逐步向有条件的高校下放各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高校专任教师数(含固定编制内和编制外自主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师生比确定,高级职称数以专任教师数为基数确定。修订完善职称评审细则,确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基本导向。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互联网评审”平台,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监管。

  允许高校在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上限之内,根据教学科研实际需要,自主聘用与管理教学科研人员;允许高职院校在编制总数20%以内,从企业、科研机构自主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编制内的自然减员由高校自主从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中择优补充。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工勤人员不占用固定编制。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人事部门核定高校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等编制比例,选人用人由高校自主负责;对高校新进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编办、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