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硬招”提速湖南湘江新区改革发展

来源:新华网
2016-04-22 06:49:40

  各项改革优先在新区试点、在省级层面实行计划单列管理、设立单独的湘江新区金库……4月21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湖南湘江新区加快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方案》),给刚满“周岁”的湖南湘江新区再次送上政策“大礼包”,助力新区加快建设“三区一高地”。

  计划单列,

  实现新区事新区办

  《方案》共制定了17条具体举措,条数不多、篇幅不大,但招招管用、“含金量”十足。比如,在计划单列方面,将比照国家计划单列的做法,在省级层面实行计划单列管理,赋予新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长沙市委市政府负责新区日常运行和管理,授予新区实施与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权限,实现新区事新区办。

  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国家和省里在土地、金融、财税、投融资等领域各项改革优先在新区试点,并支持新区建立改革试点容错机制,鼓励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今后5年,

  每年安排5亿元

  支持新区建设

  根据《方案》,在财政扶持方面,将探索实行省指导、市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单独的湘江新区金库和财政部门单独管理财政收支。省财政设立新区发展专项,从2016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方案》还明确,在新区优先推行自贸区改革经验,支持新区打造开放型经济平台;鼓励新区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境内外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建立各类金融机构、交易市场和结算中心;支持新区在科技体制、人才机制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推进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三链融合”一体化发展;赋予新区地级市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审批权限。

  三年出形象、

  五年成规模、

  十年树标杆

  《方案》要求,省直部门要加强对新区的对口支持,新区要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同时,推动出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条例》,明确新区依法行政的主体地位和行政执法权限,把新区改革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方案》提出,按照“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十年树标杆”的目标,到2020年,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承载能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城乡品质实现倍升,体制机制更趋完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国际化都市和现代化品质新城形成规模,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

  到2025年,成为带动全省和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支撑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区,树立全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