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预防针”

来源:新华网
2016-04-22 16:46:40

  在大量务工人员开始进入建筑领域务工之际,为确保各建筑领域及时足额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平罗县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工作。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制度和工程款拨付共同管理制度,细化施工合同中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内容,杜绝工程挪用挤占拖欠工资款等问题发生。

  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档案和身份信息专网,各施工单位、劳务企业必须使用在身份信息专网登记的农民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在各建筑工地设立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代表组成的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推行施工现场维权公示、银行代发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