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人工繁育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

作者:杨孟辰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2016-04-25 14:12:00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杨孟辰)今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据介绍,草案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公众教育等公益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予以财政支持、政策扶持;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实行许可证管理,并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应当取得特许猎捕证。

  据了解,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社会公众提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首先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对物种保护目的与其他目的的人工繁育,在管理上应加以区别,对前者鼓励支持,对后者进一步严格规范。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修订草案有关规定作如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二是,明确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从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三是,明确只有因物种保护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确有需要时,才可采用野外种源,并遵守本法有关特许猎捕证的规定;为其他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都不得采用野外种源。

  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同时规定,对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再实行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