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不得安排女学生到酒吧夜总会实习

作者:王艺锭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2016-04-27 11:04:00

  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王艺锭)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实习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实习单位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表示,《规定》要求,职业院校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对实习协议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

  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沦为廉价劳动力,甚至安排学生到一些危险岗位、不适合学生的场所实习”等情况,葛道凯表示,《规定》提出,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规定》还要求,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