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质量发展理念建设品质鹿城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16-04-28 09:32:34

  本报讯(记者李艳)“包头市把质量强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造性地紧密结合在一起,走出了一条新路!”日前,内蒙古包头市城市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学军掷地有声地指出:“质量是城市发展、是企业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成果的重要体现。”

  在此次会议上,包头市在全国率先将质量大会上升为城市质量发展大会,体现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和质的飞跃,也展现出“包容大气、品质鹿城”的城市质量精神。

  近年来,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质量发展,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持续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积极推动“三个转变”,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质量发展理念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与经济、社会、民生相得益彰,相互促进。质量发展在推动城市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正在成为全市性的系统工程。

  “质量工作是科技创新、要素配置、劳动者素质的综合体现,也是我们法治社会团结与文化教育成果、社会建设的综合反映。建设质量强市对包头市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包头城市形象至关重要。”杜学军强调,包头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质量发展负总责的责任,切实把质量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深化大质量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以敢于担当的勇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抓好分管战线的质量发展工作,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杜学军对包头市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城市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城市质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动城市质量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城市质量发展责任。他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动城市质量发展,突出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质量发展保障机制,完善质量奖励机制,健全质量工作考核机制;要回头看、补短板、抓重点、拉长板、树典型,全面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任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示范城市建设,抓好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和产品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落实质量强市的责任,突出政府质量发展主导地位,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发展主体责任,坚持把品质创建、生产规模、企业效益、创新发展等与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健全“大质量”工作体系,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兵把口,主动作为,共享信息,整合资源,树立法治理念,打击违法行为;要全力营造城市质量发展氛围,改进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持续发力,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发展战略,实现更高水平的创建、更高水平的示范,为包头市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