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胆见忠诚 热血铸金盾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2016-04-28 09:39:00

赤胆见忠诚 热血铸金盾

缉毒民警李松陪。

  2015年4月28日,贵州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李松陪同志在乔装参与侦破一起毒品案件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不幸中枪负伤,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5月1日18时因公牺牲。

  李松陪,男,汉族,1987年11月出生在贵州开阳县的一个普通职工家庭,2014年3月正式任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正是在缉毒一线的突出表现,2015年2月,州公安局给予他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5年4月28日下午,织金县的毒贩邹某某、冯某某来到兴义市贩卖毒品,李松陪乔装毒品买家与毒贩进行交易并配合埋伏的队友对毒贩实施抓捕。虽然案件以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11.2克成功告破,可李松陪在抓捕过程中不幸中枪负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李松陪未能挺过难关于5月1日牺牲。在这短短3年的警察生涯里,他给我们留下了永不磨灭的感人事迹和永久的怀念。

赤胆见忠诚 热血铸金盾

李松陪正在调查取证。

  他勤奋好学成为缉毒“尖刀”

  李松陪虚心好学,熟记国家对禁毒工作的法律法令,经常与前辈、同事一起探讨兴仁县贩毒活动的规律与特点,往往能在关键时刻做出准确的判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他认真钻研缉毒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缉毒斗争经验。在过去的1年多的时间里,他侦破重特大毒品案件40余起,缴获各类毒品12.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人,破获的毒品案件占大队整体的四分之三,成为了一名受人民群众喜爱、让贩毒分子闻名丧胆的“克星”。

  他一身正气弘扬缉毒精神

  李松陪清正廉洁,时刻警钟长鸣,坚决做到不法之事不干、不义之财不取。他心中牢记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从不为金钱所诱惑,严守底线、恪尽职守,用一身正气守护了警察的威严。2014年7月,李松陪同志在办理杨某某吸毒案时,杨的家属以金钱诱惑向李松陪承诺,如不对杨某某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将给20000元现金作为好处费,李松陪同志当即拒绝,并立即向禁毒大队领导报告了此事。2015年3月中旬,李松陪主办侦破罗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犯罪嫌疑罗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女友黄某某多次打电话邀李松陪到某酒店会面,想以美色诱惑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李松陪同志断然拒绝,并立即将此事向大队领导报告。

  他拼命工作从不言弃

  工作中的李松陪特别能吃苦,有“拼命三郎”称号,2014年6至7月,他与队友协助连破特大毒品案件8起,连战皆捷。特别是在侦破穆某、陈某夫妻特大贩毒案件中,李松陪截然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从一幢平房的二楼跳下后将穆某抓获并缴获毒品海洛因60余克,此时的他才发现自己手臂已经鲜血不止。

  2014年6月,在侦破罗某某特大毒品案件时,由于该人有着强烈的反侦查意识,手段格外狡猾。为此,李松陪通过对罗某某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对案件的仔细分析后,在犯罪嫌疑人最有可能出现的交通要道上架网守候。连续三昼夜布控守候在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出现的道路上。期间,他总是把最艰苦的工作留给自己,三天三夜不下火线,终将贩毒嫌疑人罗某某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120余克。

  2014年7月,李松陪在工作中获悉贞丰籍男子张某正筹措资金,欲进行毒品交易。他和其他同事一起开始对张某进行全天候监控,连续十几天不回家,在监控点对目标进行严密监控,困了就轮流在车里眯一会,饿了就吃方便面,终将这一特大贩毒案件破获,缴获毒品120余克。同年7月,在审理胡某等人特大贩毒案件中,由于胡某自知罪刑重大、百般狡赖、拒不认罪。李松陪不畏艰难,冒着酷暑炎热,积极收集胡某的犯罪证据,实事求是、严格执法。使胡某以“零口供”被依法逮捕,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他无愧人民却愧对家人

  李松陪长期乔装毒贩进行毒品交易,他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有时甚至没有白天黑夜,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却对家人心存愧疚。正如他在今年初的报功材料中写道的那样:“李松陪同志全身心投入工作,扮演好角色,但是,他却没有扮演好做儿子、做丈夫、做父亲三重角色。他愧疚于自己没尽到当儿子的责任,没尽到当丈夫的责任,没尽到当父亲的责任,只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倾注于工作中。”2014年7月,李松陪的父亲生病住院,那时正处于案件的攻坚阶段,他硬是没有请过一天假陪伴父亲,哪怕只是端杯水。那时,正遇妻子出差,当时年仅一岁的儿子没人照顾,他倒想出一个好办法,让自己82岁的奶奶来照顾儿子。

  李松陪已离我们而去,但他的事迹和精神将激励着我们在充满坎坷、布满荆棘的禁绝毒品道路上,奋力前进、永不言弃,用青春、汗水、热血甚至生命去追寻,百折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