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启动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日报
2016-04-28 15:29:33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陈会君、通讯员丰肖)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昨日,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启动,选择蔡甸、夷陵、京山三区县作为首批试点,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改革方案,3个试点区县于2016年底完成首批试点任务,2017年将试点扩大到10个县市区。

  此次改革将围绕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组织成员认定和股份量化到人等三项核心工作展开。试点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007年以来,我省借鉴广东、浙江、江苏、北京等先行地区的经验,以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为切入点,开展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完成改革的“三村”达286个,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7万多人,折股量化资产总额88.8亿元,历年累计分红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