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改增”新系统今起上线

作者:蒲长廷 来源:法制晚报
2016-04-28 15:38:00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自5月1日起,本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新的“营改增”系统通过在西城、朝阳、海淀进行了系统测试,成功打印出增值税发票。今天,“营改增”新系统将完成系统部署上线。此外,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纳税人办税时办理场所、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保持不变。

  今天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国税局组织“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跑出营改增试点加速度”采访活动。记者从会上获悉,自5月1日营改増后,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由国税委托地税代征,为此地税局在原有279个二手房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办税窗口的基础上再新增办税窗口70个,办税人员由过去的1044人增加到1160人,新增人员116人,切实满足纳税人需求。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办理场所、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基本保持不变。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周,市地税局在西城局、朝阳局、海淀局进行了系统测试,成功打印出增值税发票。今天,“营改增”新系统将完成系统部署上线。目前,国税局共向地税局提供了近500台税控装置。5月3日,全市还将组织11个督导组对二手房交易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业务开展专项督导。

  近期,国地税两局实地考察地税存量房征收所、国税办税业务大厅,了解二手房业务流程及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流程。联合制定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系统改造方案。此外,还建立存量房营改增工作报告制度,研究确定了单位二手房交易、个人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房屋委托地税代征增值税的系统改造业务需求,并确了工作要求和计划。

  据了解,“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降低,原营业税税率5%,改为增值税后仍适用5%,例如营业税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计算后要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改成增值税,计算后交4.75万元税费(即:100万元×(1-5%)×5%),税负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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