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村级债务的“三有”之道

作者:佚名 来源:农民日报
2016-04-29 04:31:55

  邓剑峰本报记者杨娟张振中

  “目前全市村级债务有7390.99万元,平均每个村27.78万元,虽然说近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村级债务有所增加,但资兴市村级债务总量目前仍处于可控范围。”资兴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段建斌说。

  “负债‘有理’、化债有方、风险有度。这是我们对村级债务的总体看法。”在段建斌看来,宁要现在的“三有”村庄,也不要以前的“三无村庄”(无资产、无资源、无财源)。他认为:真心为村民办实事、征得群众同意后举债,可以说是负债“有理”;村“两委”班子外“争”资金、内“活”经济,多管齐下才是化债有方;量力而行,不硬上项目、不盲目欠债则是保证风险有度的前提。

  根据“三有”的总体原则,资兴市近年来对控制、化解村级债务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说:澄清底子、分门别类,做到“心中有数”;制定措施,纳入考核,做到“化解有责”;部门联系,支持化解,做到“部门有为”;配强班子,激发活力,做到“队伍有力”;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做到监管有效。

  鲤鱼江镇栗脚村党支部书记王剑认为,村级债务化解关键在于“化债有方”。除了外“争”资金外,资兴市不少基础条件较好的村通过内“活”经济,激活村级内生发展动力的办法,提升自身化债能力。

  2013年,栗脚村投资600多万元,新建一栋共9层约7000平方米的综合楼,负债200多万元。为化解债务,2014年8月,栗脚村通过招商引资,与郴州“三元连锁酒店”签订协议:村里将整栋综合楼(毛坯房)租给酒店,装修费用由酒店负担,租期15年,15年后不动产归栗脚村集体所有。第一年租金为28万元,以后每五年递增5万元。

  “项目的引进,不仅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同时也促进村民就业,撬动经济发展。”王剑说,栗脚村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了村集体所有闲置房屋、校舍、水利设施和林地、土地等集体资产资源。2015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