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机构建议设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04-29 04:30:40

  □本报记者 倪铭娅 刘丽靓

  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28日发布的《中国改革报告2015》建议,设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改革进行探索。报告建议,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江浙沪闽粤等地区分别建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主要在财税分配体制、社会保障、户籍管理体制、公共参与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型改革实验。为全面推动全国社会改革进行探索,提供示范,带动全国。

  在对外开放方面,报告建议,把“一带一路”战略同参与TPP结合起来,形成中国对外开放的两大扇面。目前正在进行的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区的试验和建设,应主动全面对标TPP、TTIP、TISA等新一代国际规则,开展压力测试和试错试验。

  同时,建议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范围,多点开花、以点带面,进一步明确自贸区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建立自贸区差异化试错原则,明确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标准、时限,避免自贸区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快自贸区法律体系建设,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统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实现法制的统一,由地方在统一立法的基础上制定、修改、细化自贸区的法律、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