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股市违法行为 稽查“编队”再度扩充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4-29 06:10:34

  今年3月中旬,证监会发布了一则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这次公开招考的部门是稽查总队,招考岗位为案件调查岗(主任科员及以下)。

  据介绍,这次招考的工作人员将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案件调查工作。其中,法律类11人,会计、审计类11人,计算机类8人。

  证监会稽查总队在2007年11月组建,主要职责为承办证券期货市场重大、紧急、跨区域案件,以及上级批办的其他案件。这一部门的组建,被认为是当时证券执法的重大改革。

  2012年12月27日,证监会批准稽查总队设立第六、第七支队,每个支队50人规模,分驻上海、深圳,在稽查总队集中统一办案的体制框架内,负责查处上海、深圳及周边区域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根据证监会官网显示,稽查总队内设22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调查一处至调查十五处,内审一处,内审二处,调查技术一处、二处、三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也使得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网络化的特征。不仅案发数量在增多,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有分析认为,一再壮大的稽查队伍、增加稽查权责以及规范稽查流程,其背后是中国股市发展过程中伴随的各类问题。

  如今,组建8年多的稽查总队,通过总结工作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流程,形成了由案件运转、调查、证据、内审、移送等涵盖稽查办案各个环节的制度架构。同时,积极探索办案提效提速机制建设,几年来彻底查清长期积压的多起历史积案,新发案件办理速度明显加快。

  资本市场执法效能日趋高效,但稽查执法效能的进一步提升仍受违法违规行为变化快、制度供给相对不足、各项法定执法手段落实不到位、执法资源与力量相对不足等诸多制约。据悉,证监会将形成“1局、1总队、2专员办、36家证监局和2个委托执法机构”的全方位、多层次稽查执法体系。继2015年通过改进线索处理、改革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调查手段,优化执法协作,增加执法力量等一系列措施提升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率之后,2016年,证监会将持续完善稽查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处罚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