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批保障房申请户摇号结果出炉

作者:佚名 来源:厦门日报
2016-04-29 07:29:39

  本报讯(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吴雪琳)昨日上午,位于建设大厦3楼的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厅内人头攒动,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公开摇号活动在这里举行。随着市民申请户代表按下摇号按钮,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人顺序号”全部产生。

  昨日的摇号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据悉,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家庭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3000号的申请家庭,因此,在申请户代表按下按钮后,系统便对7577个家庭随机产生7577个顺序号,排序在前3000号的申请户都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此外,还有186户申请家庭虽然排序在3000号之后,但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被自动纳入受理范围。这样的摇号结果,意味着3186户申请家庭正式具备了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资格,纳入了受理范围,可提交完整资料正式提出申请,最终通过审核的,才能进入选房分配阶段,而该顺序号也将决定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

  据悉,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房源共有3000套,且都在岛外。集中在以下几个小区:提供现房的,主要在集美后溪花园(提供一房型)、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提供一房型)、同安区的滨海公寓(提供一房型)、洋唐居住区(提供一房型);提供期房的,为集美区的华铃花园(提供一房型)、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提供二房型)、翔安区的东方新城(提供一房型、二房型)、翔安区的九溪小区(提供三房型)。

  届时,申请成功的市民将根据摇号的顺序进行选房。不过,根据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具体房型、数量之后可能还会有变化,市民应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之后出台的《选房手册》为准。

  (注:摇号结果可在本报今日D1-D10版、市建设局一楼公示栏查看。)

  【小贴士】

  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拿到了号,可不意味着申请成功了。接下来,申请户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即2016年5月3日至6月14日办理申请受理手续,接受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户可在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为方便申请户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门针对该批次编制了《办事指南》,申请户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

  进入受理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将失效。

  怎样才算符合申请条件?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户,手中的摇号号码才算有效。

  申请者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应均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资产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者为单身居民的,应年满30周岁并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收入应均符合规定的标准。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此外,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符合户籍要求及住房困难标准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本批保障性租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