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免税空间减少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日报
2016-04-29 08:31:52

  ■市场风向

  本报南宁讯(记者/骆万丽 实习生/黄园园)近期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在“海淘”风行的时代,一石激起千层浪。新政后,“海淘”成本是否增加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4月22日,邕州海关举行了公众开放日,面对媒体和市民专门对海淘关税新政进行解读。

  据了解,从境外进口物品,进口方式不同,缴纳的税款也不一样。邮递物品是个人对个人邮寄的物品,有自用、合理数量以及总额1000元的限制,征收手续简便的进境物品进口税,也称“行邮税”。我国规定,邮递物品应缴税款在50元以内,海关将不对这部分邮件缴纳行邮税;如超过应缴税款50元以上的,根据不同物品的税率,缴纳相应的行邮税。而跨境电商具有货物交易的性质,有每次2000元、全年20000元的额度限制,按货物交易征收关税(暂为零)、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关有关专家表示,4月8日新政实施之前,通过“人肉”海外代购、跨境电商和海外直邮进境的商品,都是按照“非贸易物品”进境方式统一征收行邮税。而事实上,这些商品都远远超出了个人自用的范围,具有进口商品的性质,如果仍然征收行邮税,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来说是严重的税负不公。为使税收更加合理,国家设置了跨境电商进口税。而对行邮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能够保持这些商品的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大体一致,以保护贸易的公平性,同时也能方便旅客和收件人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

  据邕州海关统计,2015全年邕州海关监管进出境邮递物品共68.5万件,邮递物品主要以奶粉、化妆品、日用品为主。全年共征收税款1007.2万,单月税收一度进入全国前4名。

  至于关税新政实施后,海淘成本是否会大幅提高,专家表示,关税新政实施后,个人海外代购商品的免税空间将缩小。但不同进口方式缴纳税款不一,进口物品要缴纳多少进口税,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成本,不能一概而论。要想降低“海淘”成本,市民在“海淘”前应了解国家政策,选择合适的方式购买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