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生态推进绿色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6-04-29 10:06:02

  “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经济发展迅猛,去年GDP增长8.9%,达到2.95万亿,由全国11位进入到全国第8位。反观环境质量,《2015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2016年,湖北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定位,真正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切实加强湖北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加强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

  强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30年)》,建立健全地方生态创建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省建设考核,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管控办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公众参与,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市、县、乡、村创建工作。

  突出抓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进行对表调校。完成长江干流跨界断面及重要一级支流河口考核监测点位设置调整工作,抓紧推动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启动生态长江新的“1+5+N”(一个总体规划,五个支撑专项规划,对已经出台的规划按照新理念修改)系列规划编制。对长江沿线(湖北段)生态环境保护暗查暗访所发现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

  狠抓生态文明重大改革项目落实。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重大改革项目,真正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和执法工作。湖北省政府要求各地把清理整顿未批先建等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作为政府高位推进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列入整改范围的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前限期完成手续补办,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年底前全部关停到位。

  切实改善水、气、土环境质量。确保今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市州2016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保持全省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质不下降,落实好《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坚持开展空气质量、跨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