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宁波违法虚挂业务套取资金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4-29 17:31:16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2014年,太平财险宁波分公司通过虚假聘用应某、叶某为公司非全日制员工,将212笔业务虚挂在2人名下,涉及保费62.4万元,共发放绩效8.6万元至该2人工资卡内,该2人工资卡由实际业务员赵某、何某使用。

  2014年,太平财险宁波分公司将71笔业务虚挂在业务员黄某和庄某名下,涉及保费5.3万元,并通过发放绩效方式套取资金1.1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实际业务员鲁某。

  太平财险宁波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鉴于违法金额较小,且主动报告其他违法问题,因此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给予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罚款八万元的行政处罚。

  太平财险奉化支公司负责人周杨晖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给予周杨晖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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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宁波违法虚挂业务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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