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操纵妖股特力A 中鑫富盈被罚4.4亿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6-04-30 07:31:24

  4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七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一宗操纵市场案,涉及私募机构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鑫富盈”)。

  2015年7月1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控制使用“四川信托—宏赢七十三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1个交易子账户,投资者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罗某”等4个个人账户,通过集中资金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合谋操纵“ 特力A ”、“ 得利斯 ”股票价格,反向卖出获利。

  其中,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股票价格分别获利约1.5亿元、1.7亿元,操纵“得利斯”分别亏损0.3亿元、1.8亿元。

  中鑫富盈、吴峻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03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中鑫富盈实际控制人李建林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中鑫富盈违法所得1.5亿元,并处以4.4亿元罚款;对李建林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吴峻乐违法所得1.7亿元,并处以3.5亿元罚款。

  记者查阅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显示,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在协会备案的产品共有四个,分别为川信宏赢八十三号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西藏信托鸿禧成长2号伞形信托产品、川信宏赢七十三号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中鑫富盈盛世新三板一号基金,均在运行中。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