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酒店欲借营改增涨价?叫停!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日报
2016-05-02 08:29:33

  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谢贤伟 姚瑾 通讯员 程飞) 针对一些媒体对福州香格里拉、世贸洲际和威斯汀三家酒店从1日起要额外加收“6%增值税”的报道,日前,省、福州市价格部门专门组成调查组,第一时间赴相关酒店开展联合调查,税务部门也约谈相关酒店。相关酒店均表示,“五一”节后不会因营改增额外增加费用,并做好解释工作。

  此前,福州万达威斯汀酒店官网声称“中国大陆专区将从2016年5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自生效之日起,房费和酒店内其他消费将被征收增值税”。福州香格里拉酒店官网上的表述为“从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大陆的酒店房费及服务费将根据政府规定的现行税费额外加收增值税”。

  在调查、约谈中,福州万达威斯汀酒店负责人表示,酒店“五一”节后不会额外增加费用,仅是告知消费者在原先收费中包含着增值税。香格里拉酒店方表示,将修改官网中有误导消费者的表述,不会因营改增涨价,但将依据总部安排,对“五一”过后的服务费、计税方式和比例作部分调整。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4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止个别企业假借营改增之名刻意曲解政策、趁机涨价谋取不当利益”。

  国家发改委也发布《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酒店业的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此外,国家旅游局携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也表态,各类旅游企业不得以营改增为由借机涨价。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营业税制下,饭店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饭店业的纳税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饭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直接下降逾40%。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饭店,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税率直观上提高1%,但酒店购置食品、被褥床单、建筑装饰服务和新增不动产时,如果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这些项目所含的增值税额都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我省营改增试点全面扩围之后,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的福州大饭店的总经理杨杰坦言:“营改增试点以后,税负总体上会下降,酒店可更多地进行硬件改造,也可更好地回馈、让利消费者。”

  “酒店如有借营改增提价、串通提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部门将从严从快进行查处。”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地酒店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将开展专项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