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可获补贴

作者:佚名 来源:南昌日报
2016-05-04 08:29:36

  本报讯 (记者 吴云辉)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我市制定了《南昌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补助办法》。对经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我市将给予10~25万元一次性认定补贴,对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再给予8~20万元的补助。

  我市规定,认定市级示范平台的基本条件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或专业的公共服务,运营两年以上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一般不低于20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且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具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提供综合服务的示范平台集聚服务机构应不少于3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