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5 /43张)
李湘夫妇反击,起诉爆料者
3月30日,李湘、王岳伦夫妇正式委托芒果影业,就“张一一微博造谣中伤、诋毁他人名誉”一事进行起诉。
声明原文如下:
2012年3月30日,先接受李湘、王岳伦夫妇及家人之委托,特严重声明如下:
1、张一一造谣中伤、诋毁他人名誉!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我方将委托律师,对张一一进行起诉!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该文章内容完全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内容,请转载文章的媒体充分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立即停止该文章的传播,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