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报复交警“拉仇恨” 近1周故意撞倒锥形桶

作者:岳东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6-05-20 09:33:00

男子为报复交警“拉仇恨” 近1周故意撞倒锥形桶

男子故意撞倒锥形桶(视频截图)

  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19日讯(记者 岳东)泸州在主城区针对高峰时段车流量有明显差异的情况设置了可变车道,可近一个星期,车道上放置的一排排移动锥形桶都会莫名倒地,不仅影响交通,公共财产也被损坏。昨(18)日,执勤交警最终将骑摩托车撞倒锥形桶的男子抓获。原来,该男子竟因数月前未悬挂号牌被交警处理过,心存不满拿锥形桶出气,与交警“拉仇恨”。目前,交警依法将男子的摩托车扣留,并将该男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排排锥形桶莫名倒地

  “若是被车辆不小心撞倒一两个还可以理解,但像这样一排排锥形桶全部撞倒,而且这一周都是这样,肯定是有人故意所为。”交警一大队民警陈诚告诉记者,在刺园路、江阳西路可变车道上设置的移动锥形桶,在近一周的每天下午6时30分至7时左右,都会被撞倒在地,有些倒地后的锥形桶被后面来的汽车碾压损坏,“锥形桶去除后,驾驶员不知该不该变道,不仅影响交通,也增添交警工作量。”陈诚说。

  这究竟是谁人所为,是故意还是不小心?交警不得不加大警力巡逻,经连续两日布控,于昨(18)日下午6时50分,将一骑摩托车男子拦截下来。

  对锥形桶有仇?

  原来,这一排排锥形桶是被一个男子趁交警不在时,骑摩托车用车上大背篓故事撞倒。“对锥形桶有仇啊?还是撞起好耍。”交警随即将该男子带回询问。

  原来,该男子姓王,今年35岁。数月前,王某驾驶摩托车上路,未悬挂号牌被交警拦停,给予了扣12分、暂扣车辆的处罚(后被王某取回)。事发后,王某不但不醒悟,反而故意撞倒锥形桶,以此来出气。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其摩托车进行暂扣,并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陈诚提醒广大驾驶员:随意损坏交通设施会受到相应处罚,市民应按照道路标志标线行驶,不要故意损坏交通设施,若看见锥形桶倒地,也应尽量避免碾压,及时通知交警部门,或在保证安全时,将锥形桶放回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