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侦查一波三折 十七年后再一次重审

作者:李雅娟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05-27 08:42:51

  被害人家属质疑,嫌犯一家喊冤

  廖海军被警方认定为杀人嫌犯后,两个被害女孩的父母却始终不能接受这个结论。

  首先,他们认为,一个17岁的孩子独自杀掉两个9岁的孩子,这不太可能;如果廖海军确为凶手,他应该还有帮凶。

  再者,警方认定廖海军与陆家人发生过冲突,但陆家人说这并不属实。从笔录中可以看到,两对陆氏夫妇都否认曾跟廖家有过冲突。他们想不明白,两家无冤无仇、甚至很少来往,廖海军的杀人动机从何而来?更何况是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9岁的孩子。

  陆家人说,迁西县警方曾多次要求他们承认与廖家有过冲突,以便尽快结案。但陆家人始终拒绝承认:“怎么能把没有的事说成有呢?!”

  尽管如此,2003年唐山中院的初审判决书上依然显示:被告人廖海军因琐事对同村陆永胜(一名被害女孩的父亲)不满,因而对陆怀恨在心……1月17日遇到陆永胜的女儿和侄女,遂生报复之念。

  在案发后的几年里,陆家人多次寄信到迁西县、唐山市的公安部门,重申自己的意见,并要求公安机关认真查案、给家属一个说法,但寄出的信件都如泥牛入海。

  随着时间推移,陆家人放弃了寄信,但他们觉得心里的石头没落地。

  2004年1月,黄云秀刑满释放后,便开始了边打工边上访的日子——她认为儿子廖海军是清白的,必须要为他讨回公道。

  这个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的女人,以前都是“话在心里,但不知怎么写”。进派出所后,她拼命学写字,以便能自己写信申冤。刑满释放后7年,她很少回家,唐山、石家庄、北京,哪里让她觉得有希望就去哪里。

  与此同时,廖海军在2006年被减刑,从无期徒刑减为18年有期徒刑。从这以后,他开始写申诉信,每周3封,一遍遍陈述自己的案情。晚上一般有两三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他大都趴在床上写信度过。黄云秀出狱后,每次来探望儿子都叮嘱他一定要坚持写下去:“我也知道没用,但你必须得写。”从小就贪玩的廖海军,这时候不敢再懈怠了:“只要我能做到的,都去做。”

  几年间,唐山市检察院多次把案卷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对陆家人来说,这是一次次的折磨——他们要从村里跑到县里,再重新听一遍毫无新意的叙述。他们也渐渐听到村里的传言——因为廖家“有人”,所以才多次退卷。

  这几年间,陆家也不太平——案发后没过几年,其中一个被害女孩的父亲陆永新就离世了,母亲韩淑琴的身体也每况愈下、靠吃药维持,后来韩淑琴带着儿子改嫁,离开了伤心之地。

  突如其来的自由

  每次出远门前,黄云秀就在家里拿一个咸菜疙瘩,切成小块,等饿的时候再买1元钱的馒头,馒头加咸菜,就是一顿饭。

  不知吃了多少个咸菜疙瘩后,2009年8月的一天,黄云秀突然在最高法的信访窗口拿到了一张她梦寐以求的纸——《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书》。

  过了3个多月,2009年11月底的一天,廖海军正像往常一样在监狱的厂区工作,狱警叫他出去,两个自称来自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人给了他一份《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1.撤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唐刑初字第7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2.发回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回到厂区,廖海军举着那两张让自己等到绝望的纸,一路喊着回了车间。他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了。

  那天晚上,廖海军的一个狱友花两百多元钱在监狱的超市买了鱼、饮料等,算是替他庆祝。

  在这之后,日子又像往常一样平静了。

  2010年4月,廖海军被狱警通知收拾东西。他以为自己又要去派出所了,就赶紧把全部家当都打包。当他拎着两个大包袱走到监狱门口时,负责检查的人纳闷地问他:都出狱了你为什么还带这么多东西?

  廖海军当时就蒙了。留下了所有带着监狱印记的东西后,他机械地在一张纸上签了名字,跟着狱警走到大门外。看到母亲的那一刹那,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自由了。

  廖海军一开口跟母亲说话,眼泪就落下来了。

  一家三口吃过午饭后,黄云秀就回到了北京——她还在打工,不能请太长时间的假。

  儿子出来后,黄云秀就感觉自己身上轻松了,后面的担子,她让儿子接着扛——对廖海军来说,获得自由不是终点,因为他出狱时属于“取保候审”,也就是说,他仍然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出狱后,廖海军每年跑十几趟法院,问案件重审的进度。刚开始,他还知道自己的案子归一个女法官管。后来,那个女法官调走了,廖海军就不知道自己的案子由谁负责了,法院搬了新址后,他甚至连法院的大门都进不去。

  事情再一次陷入僵局。

  唐山中院和河北省高院两次驳回申诉、最高法和河北省高院又两次指定再审……这样来来回回,17年就过去了。廖海军从17岁的少年成了34岁的青年,母亲黄云秀牙齿都掉光了,父亲廖友自从进过派出所后身体就变差了,在廖海军出狱半年后,廖友去世。

  劫波渡尽?

  今年5月下旬,陆家人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来自唐山中院,告诉他们案子又要开庭了。听到这个消息后,陆家人觉得有点怀疑,就托人找到廖海军的电话。

  电话接通了,被害女孩的母亲韩建敏不知该怎么自我介绍,就说“我是你杀的那孩子的母亲”。听说廖海军接到了同样的通知,她才确定那不是诈骗电话。韩建敏没有立刻挂断电话,又不由自主地说起了这个案子。廖海军说,自己希望能得到一个清白;韩建敏说,女儿死了这么多年,凶手却还没抓到,到现在都觉得心里难受。

  5月26日上午,廖海军案重新开庭。此时距离河北省高院发下刑事裁定书已经过去了6年零6个月。

  廖海军的代理律师李长青告诉记者,他在庭审中提出了诸多疑点:案发时,廖海军还不满17周岁,当时身高1米6多、体重不到100斤,他质疑,这样一个人是否有能力杀害两个9岁的孩子并且抛尸。

  李长青也质疑公安部门选用的鉴定结论:1999年2月、1999年8月公安部两次出具的物证鉴定书均表明,廖海军家的血痕是廖友的,而不是迁西县警方所认为的两个被害女孩的。

  但在案发一年后,迁西县警方向辽宁省公安厅单独送检了两根毛发,并标注为“从抛尸现场捆绑陆楠、陆红尸体的尼龙绳上提取的毛发”,辽宁省公安厅鉴定认为,该毛发极有可能是廖友的。

  案发近两年后,迁西县公安局又向上海市公安局送检了几份血痕,分别标明为两名受害人、两名嫌疑人以及现场血痕。上海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为:不能排除(现场血迹中)混有被害人陆楠的血液。

  除公安部的结论外,辽宁、上海的鉴定结论被作为“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列入初审判决书中。但李长青认为,后两者的检材距离案发时间较久、且来源不明,故其真实性值得怀疑。

  李长青还发现,关于初审判决书中两名证人的证言,其中周某的证言自相矛盾、且多为推断性内容,李某的证言则是一年之后所作,均不能说明廖家人的犯罪事实。在新集村,中国青年报记者见到了这两位证人。谈及当年的事件,周某言语含糊地表示警察从没来找自己作过笔录;李某则称年头太长,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

  李长青还提出,在笔录中,陆家几口人都曾提到过与一位陈姓村民发生过较大的冲突,甚至还曾两次对簿公堂。他质疑,这本应是重点排查对象,但在近800页的案卷中,却从未有过对此人的调查材料。

  在笔录中可以看到,廖家三口都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廖海军和黄云秀都称,那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的。廖海军的父亲廖友在进入派出所24小时后便进入迁西县医院治疗,律师提供的迁西县医院急病登记表显示,廖友的病情为:创伤中毒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臂部、肩背部、腰骶部、双臀部、双腿广泛组织挫伤,总面积10%;代谢性中毒。后来廖友又因急性肾衰竭被送往255医院治疗,病案显示,送其入院的人为“张保祥”——这正是其中一位办案警察的名字。

  在5月26日的庭审中,陆家人依然明确表示从未与廖家发生过矛盾,一名被害女孩的母亲韩淑琴再次提出,自己曾在1月17日下午(即警方认定的作案时间)见到过黄云秀。

  综合种种分析,李长青认为公诉证据存在严重问题。

  庭审结束,李长青说:“我们希望能还历史一个公正,还被告人一个清白。”

  但是,即便他们期待的结果到来,廖家和陆家17年间的遭遇再也无法改变。

  出席庭审时,韩建敏依然随身带着女儿7岁时的照片和1999年报道过这起事件的两份旧报纸——1999年2月4日《河北政法报》上的《迁西攻克1·19重大杀人案》和1999年3月6日《开滦日报》上的《巧破水井双尸案》。

  韩建敏带着的照片是一家三口在村子附近的山上拍的。照片上,女儿腼腆地低着头、却抬眼望着相机微笑,当时还满头黑发的陆永胜咧着嘴大笑,韩建敏侧身望着丈夫笑着。而如今,陆永胜头发花白、表情木然,已经丝毫没有当年的样子。庭审后,韩建敏没跟丈夫说话,只是皱着眉头抽了一支烟。

  从法院出来后,韩淑琴由儿子搀着慢慢走远,她说,由于思念女儿,她已经落了一身的病,每天要靠吃药维持。

  虽然才60岁,黄云秀的牙几乎都掉光了,戴了满口假牙。自从出狱后,廖海军晚上都要靠喝点酒才能睡着,34岁的他去年结了婚,就在开庭前10天,他的女儿刚刚出生,这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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