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翁林建德自办法制学校二十九载

作者:肖冰 来源:中国网
2016-05-27 14:50:36

  “六五”普法成果系列报道——

  九旬老翁林建德自办法制学校二十九载

九旬老翁林建德自办法制学校二十九载

林建德老人在老年法制学校课堂上讲法律知识。

  中国网5月27日讯(记者 肖冰 通讯员 沈海生 柳海岩)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有一位叫林建德的老人,他自1987年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义务普法29年,至今依然坚守在海岛的普法讲台上。

  他教导乡亲学法尊法,更引导他们守法用法。29年来,铜陵古镇治安良好、社会稳定。邻里相敬如宾,群众安居乐业。已经94岁的林建德年纪之长,坚持普法时间之长实属福建唯一,全国仅有。

  一间教室培养了2000多位“法律明白人”

  这天上午,照例是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老年法制学校开课日。家住城垵村的蔡阿婆早早就来到位于海岛边上的学校。不到9点,30多位老年学员陆续坐到自己的位子上。有的戴上老花镜,有的从包里拿出笔记本。9点整,只见林建德缓步走上讲台,先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奖章挂在胸前,而后转身在黑板上工工整整写下“尊法---首要的道德要求”。 “我喜欢来这里学习。”69岁的吴丽英阿婆从县医药公司退休后就来老年学校听课,从未间断。“林老是我们全家的样板,他的法制课影响了我们三代人。从我公公开始就听他的课。现在我的三个女婿,都是公务员。”吴阿婆脸上堆满着自豪和自信。

  “老公和儿子都出海打渔,以前我和媳妇的关系紧张,林老多次上我们家做工作,后来我和媳妇一起来上课。现在媳妇待我如亲娘一样孝顺,我知足了。”家住顶街的黄阿婆说完这番话后不由自主朝林建德翘起大拇指。

  “我来这里是因为过去小孩不听话,性格暴躁,经常在外惹事生非,和人打架。回家后,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还是没能改变孩子的恶习。我们向林老求助,他说,打有什么用,最主要的还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后来,我参加了学习,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慢慢讲给孩子听,教育孩子要懂法守法,现在他改变了很多。”75岁的林巧玲阿婆是这所学校十几年的“老生”。她不仅教好了孩子,还热心参与邻里间纠纷的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我妈是林老伯的学生,从一开课就来,坚持了20多年,2009年妈妈去世后,我接着来听课,这一听就是6年啦。”从县环卫所退休的张丽娟不仅自己来听课,还先后介绍十多位老姐妹来听课。 …… 这是一间极其简陋的教室,是从废弃的祠堂改造而来,别看教室小,29年来,从这里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最年长的90岁。

  70多平米的教室空间里,弥漫着浓郁的法治氛围。

  最高处,一面国旗尤为醒目。黑板上端,赫然写着“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课堂”几个大字,标明了这是一所以学习法律为主的特色学校。墙裙四周的上方,悬挂着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活动的图片,见证了中国法治发展在海岛的生动实践和进程。墙裙下方,是老年学校征订的报刊杂志。四面墙没有一处留白,挂满了近30年来各级授予的奖牌和荣誉证明,足有40多面。

  记者调阅了学校开办29年来的教学计划和备课记录,发现课程设置竟然如此丰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我们的正课教育,我必须经常讲。”说着说着,林建德站起身来,激情洋溢地大声朗诵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一段讲话:“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要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94岁的老人居然能一字不差地朗诵出来,可见宪法精神已经深深镌刻在老人心中。

  《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都列入了老年法制学校的教程。

  说着说着,老人的电话响了。林建德没有听清对方的话,把手机交给在一旁的铜陵镇司法所所长陈松亮。原来,打来电话的是东山县第二实验小学德育处主任,他们邀请林建德为一年级新生在春季“开学第一课”上法制课。

  因为来法制学校学法的对象是老年人,林建德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需要,重点讲三部法律,一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二是收养法,三是继承法。这些法律都和老年人密切相关。主题包括:尊法---首要的道德要求,学法知规,老年人也要提升自身法律能力……都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来编制的,内容精准实在。

  29年教导乡亲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林建德每年都要入户进行“一访四查”活动,及时发现老人遭受虐待、遗弃和赡养纠纷问题,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发生在1989年的一件事让林老至今难忘。

  黄阿婆夫妇早年收养了一个男孩,因过度溺爱,养子长大后性格非常霸道。黄阿婆的丈夫临终前曾和子女签定了一份房产协议,把自家房产1-2层给养子,3层归亲生女儿。不料,养父去世后,养子为了达到独占房子的目的,堵住房屋通道不让姐姐一家人经过,迫使姐姐家只能从围墙外另架楼梯上下楼。养子经常唆使自己的儿子往3楼扔石块,还断水断电。黄阿婆去劝说和哀求养子,换来的却是谩骂和虐待。更加恶劣的是养子竟然瞒着全家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林建德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对黄家养子进行劝说告诫,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反《收养法》的规定,希望他能明事理、懂感恩。可是这个不肖子却将老林说的话当耳边风,还恶语相向。“看来,这个问题还是要靠法律来解决!”林建德为黄阿婆写了诉状并代理出庭。经法庭审理后裁决:支持黄阿婆解除与养子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黄阿婆收回了房屋产权。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林建德认为,子女不孝很重要的原因是父母在教育上的失误。通过这件事,林建德认真研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收养法,并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教程之中。

  1992年,陈阿婆丈夫病故、儿子被劳教,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怕遭世俗冷言和亲人阻挠。经过学法,陈阿婆知道了再婚是老年人的权利,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再续佳音。29年来,林建德热心帮助十几对丧偶老人的“续弦”,安度晚年。

  29年来,林建德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其中有100多件是涉及台胞的。

  1982年林建德退休后,担任县政协委员的他运用自己懂中医的特长,和本地老中医陈镜藻一合计,开办了一所“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但是很快就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最大“病根”,而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林建德认为,要医治老年人的“心病”,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一剂“良方”。1985年,63岁的他自费报名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校,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1987年春,铜陵镇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他被乡亲们推选为会长。同年,他自费创办了这所老年法制学校。

  林建德指着矗立在岛礁上的一座灯塔:“法律就像灯塔,能为渔船照亮航程,指明方向,找到归宿。如果大家都尊法守法,社会就进步,大家都和谐。” 林建德说:“畏法度者最快活。我们家族有长寿的基因,我的爷爷和父亲都活到百岁,期颐之年,相信我也能活到百岁,要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八个字: 生命不息,普法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