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迎来分层时代 超千家企业进入创新层

作者:程丹 来源:证券时报
2016-05-28 14:59:03

  昨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了分层制度定稿,其中,进入创新层的标准有了较大调整,总体来看,分层制度定稿有紧有松。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团队表示,根据最新标准计算,共有1124家企业进入创新层,占所有企业的比例为16%。具体而言,总数略多于原标准所筛选出来的公司家数,其中满足标准一的企业有856家,占比12%;满足标准二的有848家,占比12%;满足标准三的有221家,占比3%。

  三套并行标准变动较大

  根据最终定稿,分层规则删除标准一中关于“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要求,并将标准三“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修改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并增加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同时,对挂牌企业的融资提出了要求,原方案的要求是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在修改方案中,则变更为最近12个月(每年4月份最后一个转让日为截止日)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团队指出,对比可发现,标准一放宽,侧重于挂牌公司的盈利要求,以满足盈利能力较强、相对成熟挂牌公司的分层需求,可收纳更多具有利润体量的公司进入,而标准三趋严,通过增加合格投资者数量遏制为了上三板而进行市值情况以满足商业模式新颖、创新创业型企业的分层需求,并且附加条件中融资加设1000万元的标准,对上市公司融资能力提出更多要求。

  该研究团队表示,根据最新标准计算,共有1124家企业可以进入到创新层,占所有企业的比例为16%。具体而言,总数略多于原标准所筛选出来的公司家数。

  同时,分层制度就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设置了准入标准。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标准与已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三套标准基本一致。但考虑申请挂牌公司尚未经过挂牌后的规范化运作和持续监管,尚未公开交易和分散股权,也没有做市交易市值,因此,分层制度就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将标准一规定的“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调整为“申请挂牌同时股票发行,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将标准三“做市交易市值”调整为“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要求;同时,增加了“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共同要求。

  根据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就创新层挂牌公司设置了维持标准,暂定为每年调整一次,创新层挂牌公司如果不能满足三套维持标准之一的,将被调整到基础层。据了解,维持标准的部分指标与准入条件保持一致,但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市值指标低于准入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方面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提高了创新层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将大幅偏离创新层要求的挂牌公司调出创新层。此外,从挂牌公司公众性角度出发,维持标准还规定了合格投资者人数和交易频率要求。

  将研究措施改善流动性

  根据分层结果,全国股转公司将对不同层次的挂牌企业进行差异化制度安排。一方面推动创新层挂牌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发行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监管,提升创新层挂牌公司整体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为市场的后续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打开空间。另一方面对基础层挂牌公司加强服务和引导,针对基础层挂牌公司大部分处于初创期、股权集中、融资交易不活跃的特点,引导基础层挂牌公司主动规范公司治理,优化基础层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基础层挂牌公司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培训,提供针对性培育孵化和融资对接、并购服务。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挂牌公司差异化制度的构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在分层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在根据分层条件下市场监管的需要,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股票转让细则、主办券商管理细则以及挂牌公司董秘管理办法、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进行修订。

  据了解,目前,全国股转公司已开发完成挂牌公司“分层支持平台”,挂牌公司进行层级划分和层级调整时,分层支持平台将自动完成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通过对挂牌公司分层数据的分析计算,自动判断挂牌公司是否满足创新层的准入标准或者维持标准。正式调整挂牌公司层级前,全国股转公司将在官网公示进入基础层和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名单。

  此外,上述负责人指出,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市场流动性问题,目前正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研究解决流动性的措施,挂牌公司分层与解决市场流动性没有必然联系。(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