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办理房贷业务违法搭售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6-14 16:24:00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在办理房贷业务时,以提高利率为由,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实施搭售行为,被中国银监会深圳银监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以下为处罚全文:

深圳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监检〔201180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区瑞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办理房贷业务时,以提高利率为由,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实施搭售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 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监局

作出 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