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用于核或导弹的物项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网
2016-06-14 21:00:15

中国网6月14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和海关总署联合发文公告,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公告如下: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2号 关于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公告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2016年第22号

【发布日期】2016-6-14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禁止向朝鲜出口本公告所公布的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 关 总 署

2016年6月14日

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

本清单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70号决议,依据联合国安理会S/2016/308文件制定。

物项、材料、设备、货物和技术:

A.可用于核或导弹的物项

1.环磁铁:具有下列两个特性的永磁材料:

(a)外径与内径之比小于或等于1.6:1的环形磁铁;

(b)使用以下磁性材料制造:铝-镍-钴、铁氧体、钐-钴或钕-铁-硼。

2.具有下列两个特性的马氏体时效钢:

(a)其在293K(20℃)下极限抗拉强度能达到1500兆帕或更大;

(b)呈管状或柱形实心体,外部直径等于或大于75毫米。

3.呈板形和薄条形、具有以下两个特性的磁性合金材料:

(a)厚度等于或小于0.05毫米;或高度等于或小于25毫米;

(b)使用以下任何磁性合金材料制造:铁-铬-钴、铁-钴-钒、铁-铬-钴钒或铁-铬。

4.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变频器(也称为转换器或逆变器),以及专门为此设计的软件:

(a) 多相频率输出;

(b)能够提供40w或更高功率;

(c)在600赫兹-2000赫兹范围内工作。

技术说明:

1.变频器又称转换器或逆变器。

2.被称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子测试设备、交流电源、变速电机驱动装置或变频驱动装置可能会达到所列指标。

5.具有下列两个特性的高强度铝合金:

(a)在293K(20℃)时的极限抗拉强度“能够”达到415兆帕或更大;

(b)呈管状或柱形实心体,外部直径等于或大于75毫米。

技术说明:“能够”一词包括热处理前后的铝合金。

6.纤维或纤丝材料,预浸料坯:

(a)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碳、芳族聚酰氨、玻璃的纤维或纤丝材料:

(1)比模量为3.18×106米或更大;

(2)比抗拉强度为7.62×104米或更大;

(b)预浸料坯:所述的碳、芳族聚酰氨、玻璃的纤维或纤丝材料制成并浸渍了热固性树脂的连续的细线、粗丝、纱或宽度不超过30毫米的带。

7.绕线机及相关设备,如下:

(a)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绕线机:

(1)具有定位、缠绕和卷绕动作可在2个或更多个轴线上进行调节和编制程序;

(2)专门设计用于制造纤维和纤丝材料的复合结构或铺层制品;

(3)“能够”卷绕直径等于或大于75毫米的圆柱管;

(b)上文(a)项所述的绕线机用的调节和编程器;

(c)上文(a)项所述的绕线机用的芯轴。

8.INFCIRC/254/Rev.9/Part 2和S/2014/253号文件所述的滚压成形机床

9. 激光焊接设备

10.4轴和5轴数控机床

11.等离子切割设备

12.金属氢化物,例如氢化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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