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保证金”率先向工程建设领域开刀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6-06-17 11:26:00

“你们看看,居然还有信用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等等。我到基层调研最初听到时还以为是段子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翻着手中的文件说,“现在看来真有其事,各种保证金名目繁多。有些表面上打着安全、信用的名目,最终反而让社会信用成本变得更高了!”

上面这番话是李总理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所作讲话中的一小段。这次会议决定向由政府部门对企业收取的各类“保证金”开刀。第一刀先砍向已成保证金重灾区的工程建设领域。经过有关部门测算,并经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开披露,仅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由大小建筑企业向政府部门缴付,被政府部门常年“无偿占用”,总量达10000亿元的各类建设“保证金”即可获得“解放”,重新返还建筑企业成为正常流动资金。

今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元年,帮助企业降成本是重要发力点。倘若这项改革能得到真正落实,无疑是建筑施工企业降成本的一大福音。

各级城乡建委是向建筑企业收取“保证金”的主要行政主体。清理“保证金”率先向工程建设领域开刀,且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直接部署来启动,至少说明在此之前,建筑主管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建筑行业“保证金”已泛滥成灾,但主管机构自我清理“保证金”的改革动力很不充足,若国务院不下决心,此项降成本举措就无法启动。否则,为企业降成本既已成为中央决策及供给侧改革之重,并已获社会舆论高度认同与支持的前提下,建设主管部门早该进行“自我革命”。可事实是,建筑主管部门依然采用了拨拨动动、不拨不动的消极应对之策。工程建设不分大小,还涉及环保、卫生、排水、建筑垃圾、规划、消防、工程预决算会计与审计、金融结算等方方面面,数十家政府部门,都有打着诸如“文明施工”、“信用监管”之名义,凭借各自权力,对建筑企业“横插一杠”的逐利行动。于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才到了必须果断治理的地步。

“保证金”之祸,不只是严重加剧建筑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还间接形成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更造成一些政府机构形形色色的亚腐败。建筑企业缴纳的各类“保证金”,名义上最终是要返还给建筑企业的,但几乎所有建筑企业都面临缴钱易、返还难的现状。建筑企业不缴或少缴“保证金”,“同意施工”的大红印章就敲不下来。等工程完工该退钱时,许多政府机构就开始对建筑企业“挤牙膏”,哪个环节没加足“润滑油”,企业就甭想痛痛快快把“保证金”要回来。

当年政府开出“保证金”口子,在于建筑企业普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率低、工程质量拆烂污等已成市场公害,迫不得已遂向建筑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质量等“保证金”。鉴于整个社会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展缓慢,这次刀砍“保证金”并未搞“一刀切”。上述四项类似于基础性的“保证金”仍将继续收取,但要辅以规范、约束与监督。用总理的原话讲,“我们此次保留四项是出于‘稳妥推进’的考虑。将来在实践中,随着各种诚信体系的建立,社会诚信意识增强,再逐步取消,用违约罚金代替”。

打着规范管理抑或服务需要支付正常成本的名义,由政府机构向企业收取的各类“保证金”,从全国看到底有多少,目前恐怕谁都无法说清楚。

置于市场,清理各类“保证金”,就是进一步清除发展障碍。置于社会,清理各类“保证金”,就是清除百姓与政府之隔膜。总理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对各自行业名目繁多的‘保证金’也要进行清理和清除”。这件事,光一般号召和敦促肯定推不动,希望国务院抓紧作出跟进性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