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限贷”相关政策稳控房价

来源:新华社
2016-06-24 17:01:32

新华社合肥6月24日专电(记者马姝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4日公布《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阶段性房地产调控新政,有效期一年。期间,合肥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部分购房者予以“限贷”。

这一新政策提出,按照“分类调控”要求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将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调整为40%,即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调整为60%,即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记者了解到,2016年合肥将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以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