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逆向歧视”案:亚裔学生“躺枪”

来源:新华社
2016-06-25 09:16:00

美国大学“逆向歧视”案:亚裔学生“躺枪”

发布时间:2016-06-25 09:16 来源:新华社 

美国大学“逆向歧视”案:亚裔学生“躺枪”

资料图片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3日就一名白人女子对得克萨斯大学的诉讼作出裁决,认为大学录取过程中考虑学生种族因素的做法不违反宪法。

这一裁决在美国国内引发争议:有人赞之为对少数族裔“平权”的重要支持,有助确保教育公平和社会多元;但也有人认为,过多依据种族而非学术能力录取学生,对成绩优异的白人或亚裔学生而言,无异于“逆向歧视”。

受此案波及,亚裔学生面临颇为“尴尬”的境地:亚裔中成绩优秀的学生比例较高,但作为美国“新兴”的少数族裔,亚裔没有享受与非洲裔等群体一样的“平权”待遇,进入名牌大学的机会反而减少。而此案作为“判例”的影响,可能导致亚裔争取教育公平的努力遇阻。

【为保“多元环境”】

2008年,白人女生阿比盖尔·费希尔对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提起诉讼,理由是这所大学在录取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导致成绩不如她的少数族裔学生入选而她却落选。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23日就这起持续多年的诉讼投票。参加投票的7名大法官中,4人支持得克萨斯大学在录取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考虑种族因素。

其中一名投支持票的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陈述理由时,把重点落在“学校有权确保学生构成多样化”上。

这一观点获得不少民权团体支持。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保护和教育基金会负责人谢丽琳·艾菲尔说:“在国家日益分化的时期,大学校园应为多元背景的学生提供互动、相互学习以及成为见识广博的公民和领导者的重要机会。”

不过,得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认为,优秀大学的入学机会“应该向所有学生开放,依据学生的成绩而非皮肤颜色”,而最高法院的裁决实质上是容许大学偏向某一种族。

一家司法团体成员卡里·塞韦里诺说,美国宪法对于确保公民平等权利的承诺“决不允许基于种族的歧视,学校也不应获得许可(基于种族录取学生)。”

【强调“寻求平衡”】

肯尼迪法官强调,最高法院“今天对(得克萨斯)大学录取政策的肯定并不意味着这所大学不必改进政策”。他呼吁大学不断反思和调整录取政策,在校园多元化与不同族裔平等待遇之间“寻求平衡”。

美国华人律师、时事评论人士张军认为,肯尼迪强调“多元化”的裁决理由具有一定说服力,而长远来看,这一裁决“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美国20世纪60年代兴起民权运动,催生了一系列“平权法案”,在大学招生、政府招聘等方面对少数族裔给予照顾,以消弭因先前种族歧视带来的社会不平等。

然而,一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比例,引发“逆向歧视”争议。为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3年裁定,所谓“平权法案”只有在各族裔录取人数没有规定固定“配额”的情况下才合法。

张军说,联邦最高法院此次的裁决再次确立一个判例,其长远影响“不仅限于大学,还可能波及社会方方面面”。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目前已有8个州禁止公立大学把种族因素作为录取依据。

张军说,对于“依据族裔还是成绩,哪个更公平”这一点,在不同角度、不同时代背景下,见仁见智。而这次裁决至少说明,美国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带有“平权”色彩的法律和判例“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

正如得克萨斯大学教职员工布莱恩·施瓦茨所说,尽管他“赞成所有录取都应无视(被录取者)肤色的观点”,但由于不同族裔本身享有的权益和在社会上被代表的程度不同,完全无视肤色反而将导致“部分人群遭遇不公”。

【波及亚裔维权】

张军说,在美国,亚裔虽然也属少数族裔,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其中成绩优秀的比例比其他少数族裔高。而在大学录取中,亚裔并没有像非洲裔或拉美裔那样享受照顾政策,因此所谓“平权”政策不仅导致白人遭遇“反向歧视”,也降低了亚裔进入好大学的机会。

美国亚裔群体近年来多次为争取教育公平发声,包括集体反对涉嫌歧视亚裔平等就学权利的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五号修正案(SCA 5提案)、集体起诉哈佛大学等“常春藤联盟”成员歧视亚裔学生等。

一些亚裔团体质疑,美国高校录取所谓“平权”实质上是把亚裔当做“替罪羊”。

美国华人律师邓洪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此次肯定大学录取时可以合法考虑种族因素,可能导致亚裔群体上述争取自身教育公平机会的努力难以为继。(郜婕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