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开展为期一个月环保督察

作者:赵倩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6-07-12 17:50:00

新华社银川7月12日电(记者 赵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日上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动员会在银川市召开。会上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蒋巨峰、副组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作了动员讲话。该督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区、地市和直管县有关负责人出席或列席会议。

蒋巨峰说,督察组进驻宁夏,重点是督察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要求,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不遮丑、不避短。

据了解,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督察时间约1个月。2016年7月12日至8月12日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51-8550467,专门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09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宁夏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6年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区进行环境保护督察。此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对河北省开展了督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