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向华润“借钱”增持万科?华润回应:毫不相关

作者:董兴生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6-07-14 09:40:00

业内人士认为,关键在于宝能向华润质押股权融资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信息交换,使得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董兴生

实习生黄雪田

万科股权之争一事演变至今,可谓高潮迭起,而近日事情的发展似乎又要回到原点。7月12日晚间,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微博证实,钜盛华在去年宝能举牌后质押股权向华润巨额融资并直接增持万科。

在不久前的6月底,华润和宝能先后发公告回应深交所的问询表示,双方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华生的曝料又给此事再添疑云。华润与宝能之间的交易是否存在信息交换,双方是否真如此前对外宣布的那样“清白”,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华生曝料

宝能系从华润融资增持万科

7月12日晚间,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发布微博称,对于媒体报道的钜盛华在去年宝能举牌后质押股权向华润巨额融资并直接增持万科,自己电话查证此事属实。

7月12日早些时候,人民网报道称,在2015年7月份宝能系开始举牌万科之时,宝能集团曾将持有旗下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20.2亿股份质押给华润集团下属的华润(深圳)有限公司获取资金。该笔资金被宝能直接用于增持万科股份。文章称,从市场人士保留的相关截图可以看到,该笔质押股份发生在2015年7月16日,而宝能系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也是自2015年7月开始集中买入万科股份。

7月13日早间,华生再次发布微博称,宝能向华润质押的股权目前已经解押,深圳市场监督监管局网上已撤下,查档需当事公司或权威部门。

在集中买入万科股份时,宝能系从华润融资,是巧合还是预谋?该消息一经爆出,立刻引发广泛讨论。

华润回应

与万科之争不相关有人借此炒作

深交所此前曾就华润、宝能是否成为一致行动人,分别向双方发函,要求两家公司作出回复。而双方随后都作出了否定的回答。然而,华生所曝出的消息,又将事件的焦点拉回到一年前。昨日下午,对于外界质疑宝能将钜盛华股份质押给华润获得的借款用于举牌万科,华润集团官方回应称:“此事与万科股权之争毫不相关,有人借此炒作,混淆视听的做法是极不负责任的”。

还有媒体报道称,从接近此项目交易的权威人士处核实到此事原委为:2013年,华润置地开始和宝能地产商谈合作开发前海项目,并在2015年7月签署合作协议。由于宝能的合作款有既定支付节点,华润置地要求用钜盛华20%的股权质押作为增信条件,宝能于2015年8月13日支付合作款以后,质押解除。

争议焦点

华润、宝能是否一致行动人需调查

华润与宝能的关系,曾是万科狙击宝能系进军的一颗重要棋子。

宝能第一次举牌万科是2015年7月10日,而宝能质押股份给华润是2015年7月16日,时隔仅6天,这令人浮想联翩。

事情究竟如何仍是谜团。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宝能作为市场主体进行融资,本身没有太大问题。“关键是从华润借钱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信息交流,以至于影响到后来股权争夺中各方的立场。”他说,如果股份质押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交换可以证明宝能和华润构成一致行动人,“那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他认为,“最终的焦点在于这件事是否对万科股权争夺中双方的合作产生了实质影响。为了澄清这个嫌疑,要进行严肃调查,不然的话,监管部门就属于严重不作为。”

而华生对此更加肯定,他认为,“卖出万科受损的中小股东更可要求关联方以半年最高价收购”,不过这得看监管方最后如何认定。7月13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华生的电话,但始终无法拨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则认为,仅有宝能股权质押给华润还算不上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人需要同时满足三点要素:1、华润质押是为了借钱给宝能;2、借来的钱去买万科的股票;3、此事华润明确知晓。宝能借钱满足了第一点,后面第二和第三点都需要拿出证据来。

事件走向将以“多输”收场?要看谁先妥协

万科股权之争尚未出现尘埃落定的迹象,外界普遍认为,这场争夺将会以“多输”收场。但在刘胜军看来,已经出现了回暖的苗头,“跟前段时间相比,现在的形势有所缓和。”刘胜军说,在多方压力下,万科股权之争最终仍有可能出现妥协的局面。

“宝能的资金来源和投票权问题依然存在争议,因此可能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威胁;对深圳市政府来说,当然希望万科保持稳定。而对华润来说,也面临着国有资产价值流失的压力。”刘胜军说,后两者会倾向于避免一个糟糕的结局,因此也不愿看到万科走向“多输”。

实际上,华润和宝能也曾表达过类似的意愿。“现在主要存在各方诉求的分歧,就看谁妥协,怎样妥协。”

对于中小股东可要求关联方以半年最高价收购股票的说法,有网友质疑称,没有可以依循的相关规定。对此,刘胜军也认为,只要中小股东没法证明华润侵犯了自身利益,就没有理由要求华润做出这样的承诺。最核心的问题,仍然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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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钜盛华累计质押8.39%公司股份

7月13日晚间,万科A公告称,公司股东钜盛华于7月12日将持有的万科3735.73万股无限售流通A股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

截至7月12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万科股份9.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9.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