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营公司早注销免后患

作者:汤炜玮 来源:湖北日报
2016-08-04 16:29:00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实习生彭康雯)昨日,读者张一(化名)致电本报称,想注销公司,可是注销太难。

2002年,张一和另外8名股东出资10万元在汉注册了一家公司,后因资金链断裂,股东们转行做起其他业务。2013年,张一想重新注册一家公司,结果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近期,他想出国旅游,再次因为“黑名单”签证被拒。张一说,股东太多,难以召集,时隔10多年,公司营业执照等都已遗失。几次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钱花了不少,结果还是无疾而终。

随后,记者联系上武汉市工商局驻市民之家工商窗口首席代表黄燕。黄燕说,一般情况下找不到股东,公司很难注销。要求找到股东、股东亲自签名是为了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如果公司赚了钱,部分股东得利后直接注销公司,那么其他股东的利益就会受损。公司不再经营请尽早注销,否则工商部门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法人、股东等也将被列入“黑名单”。对于群众反映的公司注销难,武汉市工商局表示近期将结合实际推行简易注销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