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直属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资银监罚决字〔2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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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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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直属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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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阳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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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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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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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款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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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资阳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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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