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袁玉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通银监罚决字〔20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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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袁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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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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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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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任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期间,该联社贷后管理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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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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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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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通辽银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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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