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盲骗”到“精准诈骗” 个人信息没有被泄露很罕见

来源:北京晚报
2016-08-27 14:46:12

一位准女大学生被骗走学费而不幸离世的消息最近引发了大家对诈骗这一话题的高度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了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博士了解到,任何陌生人要求去ATM进行转账操作的情况,一定都是诈骗。而当下诈骗的趋势已由之前的“盲骗”发展到了如今的“精准诈骗”。

90后成为网络欺诈对象

裴智勇博士透露,现在诈骗的新趋势主要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以前骗子都是“盲骗”为主,海量发出什么中奖啦之类的短信,能骗几个是几个,瞎碰运气。现在不一样了,骗子会通过不法渠道获得个人信息,对个人进行“量身定做”的精准诈骗,这种骗术越来越难被当事者识破,因为骗子知道这么多真实准确的自己个人信息。第二就是,90后青年群体已成为网络诈骗主要受害者,一半以上都是这些年轻人。而且一半左右的受害者居然都是主动转账给骗子的。主要被骗原因并非是“贪便宜”或者“太笨了”,而是因为完全不知道有这种骗术存在,完全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而被骗子轻易忽悠了。

陌生人要求ATM转账不要信

所以,裴智勇博士给大家支招儿“防骗”:首先要充分意识到目前有这类骗术普遍存在这一点,有保护自己的先决意识,要假设自己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说实在的,现在个人信息没有被泄露的情况反而很罕见。”然后就是只要是陌生人的来电,无论他能说出多少你个人具体的信息,无论他说自己是公检法的,还是银行学校的,他知道你的父母名字、家庭住址、学校专业等等,最好全都果断挂掉电话,同时拨打官方机构电话求证。再有就是任何人要求你去ATM进行转账操作,还要求你在一定时间段必须完成,那一定都是诈骗。

低资费虚拟号易被盯上

1705、1707、1708,大学生从社会渠道上买来这些号码时,都被告知是移动号或联通号,为何现在这些号码又变成了虚拟运营商所有?这要追溯到三年前。

2013年,工信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开始试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被允许进入的企业就被称为“虚拟运营商”。虚拟运营商不建立通讯网络,而是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租用通讯网络的使用权,相当于“批发商”,一次性从传统运营商处“批发”上网流量、语音通话分钟数、短信数,然后设计成不同资费套餐向手机用户销售 。

为了吸引用户、抢夺市场,虚拟运营商推出了大量低资费套餐,例如语音通话低至0.088元/分钟,而且初期对于身份认证没有任何要求。这种低资费、无需身份识别的特点,吸引了大量将手机作为通信工具的广告主和诈骗分子。曾有专家指出,1000多万的虚拟运营商用户中,有三分之二的170卡是用来发垃圾短信的。

伪造实名卡十分常见

在此次山东诈骗案中,尽管北京远特通信向媒体表示,这张卡已经是实名认证,可认证的身份信息是否属诈骗分子所有,目前并无回应。而在现实中,伪造实名制开卡的行为十分常见。就在8月4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安网2号”发布会时,还公布破获了一起“利用非法软件破坏实名登记”的案件,一举查获了10万多张黑卡,涉案渠道商遍布全国28个省市。

记者查询到,按照工信部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讯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转售企业通过实体营销渠道办理入网手续的,必须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禁止人工录入身份证信息。

同时,基础电信企业应承担起网络运营的主体责任,与转售企业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将转售号码纳入自身防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治理体系。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转售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应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暂停分配新号码资源,暂停扩大业务合作范围。

然而,截至目前,无论是虚拟运营商还是三大基础运营商,对于山东大学生的电信诈骗案,都没有任何回应。

专家说法

运营商该担何责?

“非实名卡”、“伪实名卡”为何频发在虚拟运营商号段?对此,资深电信观察家项立刚一针见血地指出,虚拟运营商主体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虚拟运营商并未认真推进实名制。

“从市场运营看,虚拟运营商还没有实现盈利的,而实名制认证要求运营商先期投入一笔成本,有投入无产出,自然动力不足。”项立刚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从监管角度看,主管部门过去建立起来的对三大基础运营商的管理模式,拿到虚拟运营商身上很难实现。“我曾听到一个故事,某虚拟运营商被约谈,负责人都不现身。”另一方面,电信诈骗越来越表现出网络化、跨省市、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而我们很多的监管手段还是网格化属地管理,这很难应对新形势下的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案,运营商究竟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运营商确实违反了行政法规,没有履行实名认证,主管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受害人则可根据责任方考虑民事追责。“可若手机卡已进行实名认证,但使用者与登记者不一致,原则上运营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