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类节目不能“无底线忽悠”

来源:法制晚报
2016-08-27 15:02:1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

禁止社会公司制作医疗养生节目,不是第一次发通知。早在2014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发过类似文件,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当时,还关停了一些养生节目,也引发了社会舆论对医疗养生节目的批评。时隔近3年,同样的要求被再次提出,可见执行的效果仍不理想。

电视中的医疗养生节目,本来是为了普及健康卫生知识才存在的,但办着办着,有些就出了格。主要原因,还是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驱动。这些节目的受众以中老年人为主,利用人们渴望健康的心态,向人们灌输一些含混的概念,最终还是要推荐保健品,而很多产品,根本就没有节目所吹嘘的效果,甚至就是假冒伪劣。

可以说,含混概念、暗示恐吓,再加上几个身体恢复健康的“实例”,是“忽悠”、“洗脑”的主要元素。比如说,过多摄取盐分对身体不利,本无错误,但一些节目嘉宾建议煮汤做菜不能放盐,就彻底背叛了科学规律,就是馊主意。再比如说,一些嘉宾鼓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营养素,或者小分子水,实际上就是在给保健品、净水装置铺垫市场。

本质上,某些总上医疗养生节目的“嘉宾”,和以前的所谓气功大师手段并无二致。他们实际做的是推销工作,这个产业,图谋的是中老年人手里的金钱。当然,他们荼毒的还不只是中老年人。父母总是关心子女的健康,于是,很多中老年人也会给子女购买营养品,甚至逼迫子女吃一些稀奇古怪的食物。

总之,泛滥的医疗养生节目,就如同街头的小广告一样令人厌恶但又很难摆脱。但由于它们在电视台堂而皇之地播出,包装更为高大上,比起街头游医来,更具有蒙蔽性。

所以,对这类节目进行限制、设立门槛,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的几点要求如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嘉宾必须有执业资质或相应职称、主持必须是专业主持人、严禁在节目里推销发布广告等等,都是最为起码的要求,可以说,就是一个“底线”。

当然,仅仅有“底线”的要求还是不够的。已经有媒体建议,设立由卫生医疗专家组成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来对此类节目进行监管,一旦出现违背科学或者毫无依据的观点,就要进行纠正,不让问题节目或问题嘉宾露脸。这也不够。更彻底的做法,应该要追究播出机构的责任。毕竟作为公共媒介,播出机构还是要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

最后,还真的应该提醒观众,特别是中老年观众,一些所谓的医疗养生节目,真的不是惦记着人们的健康,而是惦记着人们的金钱。对抗其“洗脑”其实也不难,有一些科学、生活常识,多听听子女的意见,就足够了。(评论员 程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