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户申请货币化补贴

来源:郑州晚报
2016-09-08 21:29:00

本报讯 9月1日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开始正式实施,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户籍和外地户籍居民,如果不愿意等待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均可以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昨日在召开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座谈会上获悉,新政实施一周来,已经有900多人领走了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郑州晚报记者 胡审兵

两类人员均可以申请

今年3月份,郑州市出台了停止新建公租房的政策,本次《通知》的施行,说明停建不是停止公租房申请和保障,而是保障方式更活、保障选择更多、保障效率更高。

据介绍,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新政对公租房申请的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其中将原公租房政策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个人)、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三个申请类别,优化为“本市户籍和外地户籍”两个申请类别,并全部纳入统一的申请、审核、监督平台。同时,简化认定程序,将公租房补贴申请认定程序调整为(个人)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相比原有政策,减少了社区受理这一环节。

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涵盖对象为:郑州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经申请批准后,均可享受公租房货币化补贴。举例来说,现在郑州的低保标准为550元,也就是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均可以申请。比方说,三口之家,如果只有一个人挣钱养家,这个人即使月工资有9000元,但是三口人平均下来月收入只有3000元,仍然符合申请条件。

已有900多人领走补贴申请表

据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一周来,已经有900多户居民提出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初步了解的信息显示,这些申请人主要都是直接来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不是原来申请的实物配租,现在放弃后转申请货币化补贴。

另外,为了更方便公租房申请人员申请,申请人可以以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也可以以单位所在地进行申请。

如果市民对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有疑问的,可以拨打市房管局热线电话965559,或者拨打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电话6788332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