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7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涉公款旅游吃喝等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网
2016-10-13 21:01:02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罗东祥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罗东祥接受下属单位邀请,赴桂林旅游,公款报销费用5.38万余元。此外,罗东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罗东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江山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祝雄生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5年7月,祝雄生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下属干部职工礼金,共计5100元。2016年8月,祝雄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太湖县新仓镇副镇长孔海舟等10人违规用村集体资金吃喝问题。2016年6月26日,孔海舟和镇干部刘焰在基层开展工作时,违规接受金鸡村村干部用集体资金招待,共计消费1600余元。孔海舟、刘焰、金鸡村党总支书记周文胜、村党总支副书记徐治中、党总支委员李旺兵和村委会委员张景茂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吃请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陈郢村村委会主任陈瑞怀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1月29日,陈瑞怀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4人礼金,共计4000元。陈瑞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南陵县司法局何湾司法所所长吕云松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以来,吕云松多次私驾司法所警用车辆办理个人私事。吕云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公车私用费用。

4.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胡红光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3月26日和4月3日,胡红光先后两次以乔迁新居为由,在不同饭店举办“乔迁宴”并违规收受礼金。胡红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3000元礼金被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原副馆长汤家庆公款旅游问题。汤家庆借前往四川、河南公务考察之机,游览乐山大佛、九寨沟、龙门石窟和嵩山少林寺等景区,违规报销相关费用7438元。汤家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赣州市中医院院长刘少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11月19日,刘少华一行9人在重庆参加学术会议期间,接受某医疗器械商安排,前往当地景区游玩,往返机票、高铁票、景区门票等开支均由该医疗器械商承担,共计14069元;12月18日,刘少华一行3人在成都参加会议期间,接受某药业公司安排,到当地景区游玩,往返机票、景区门票费用等开支均由该药业公司报销,共计6774元。刘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被处理,有关违纪款被追缴财政。

2.永修县公安局涂埠派出所民警、治安管理大队内保中队副中队长傅长青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5月27日和30日,傅长青在执法过程中,先后收受执法服务对象李某5000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傅长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被免去副中队长职务。所长陈越强、教导员李玲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罗作明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12月10日,罗作明在陪同公路管理部门一行5人对两条农村公路进行检查时,超标准安排晚餐。当晚共12人就餐,花费1970元,超标930元。罗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费用被收缴。(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党委委员邱元章违规接受宴请问题。邱元章在工作日中午,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酒。邱元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2.淄矿集团唐口煤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张军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张军举办宴席庆贺生子,违规收取下属及相关人员礼金。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回违规收受礼金。(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