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有了第二身份

来源:浙江日报
2018-02-23 03:29:00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初七一大早,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阳早早来到单位,对新一年工作进行部署,尤其是深化和完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准备年后进行企业股东工商变更登记。这一天的工作与以往并无区别,但许阳的心境却大不一样,犹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2018年,对于许阳来说,是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他的身份不再是简单的一位企业管理者,而转变为“管理者+持股人”。“开工第一天,我和核心持股员工交流中,发现了一个共识:虽然大家持股占比不高,但对企业发展的热情更高了、干劲更足了、责任心更强了。”他说。

杭州热电是浙江国企改革员工持股试点中的一个缩影。2017年,浙江公布了首批5家国企混改试点名单,对员工持股进行先行先试。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利益绑定、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激发企业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员工持股不是福利是激励,所面向的并非所有员工,而是核心员工。许阳说,他们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经过多轮讨论修改方案,最后确定持股员工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与此同时,杭州热电还在杭交所进行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引进战略投资者。2月9日,130名核心员工持股增资款和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战投增资款全部到位,公司混改顺利完成。

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新年后,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浙江证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国际云商有限公司(筹)、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第二批试点名单。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入选企业要抓紧制定完善试点方案,对持股方式、持股范围、持股人数、持股比例、入股价格、锁定期、分红方式、股权流转规定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并充分听取本企业职工意见。员工入股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不得通过非法集资等方式筹集入股资金。此外,试点鼓励入选企业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在以岗定股、股随岗动的基础上,探索员工股权流转、预留股份等有效形式,打破激励固化、激励不到位的问题。

省国资委企改处负责人表示,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模式,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过前期的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在审核新一批试点名单时,优先考虑同步开展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的企业和人力资本、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并要求其所处行业有代表性且符合其所属集团主业发展方向,参与持股员工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本报杭州2月2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