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25起双反调查违规 中美仍可能爆发贸易争端

来源:南方日报
2014-07-09 09:59:32

  日内瓦时间7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终裁报告,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双反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就美国关税法修订案是否违反世贸规则作出分析。

  专家提醒,未来中美之间还可能爆发贸易争端,这就要求我国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时应“变被动为主动”,针对发达国家政治、经济动向设立反应灵敏的预警机制,行业商会也应发挥更加积极的协调作用,团结国内企业,共同应对争端,维护自身权益。

  该案给仲裁员提供启示

  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始于2012年美国一纸法律修订案。自2006年11月20日起至2012年3月期间,美国对我国多项产品征收采取双反措施,涉及工业品、新能源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共计24种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无缝钢管、铜版纸、风塔、油井管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调查是在缺少国内法律支撑的条件下进行的。就在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明确判决美国无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后,美国国会于2012年3月13日匆忙通过关税法修订案(GPX立法),追认此前调查的合法性。

  中方认为,美方这种做法将中国企业置于一个不确定的法律环境,违反了世贸组织在透明度和正当程序等方面的相关规则。2012年9月17日,中国将美关税法修订案中的错误做法和相关双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两年后,WTO于2014年3月27日公布了相当于一审的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双反”措施违规,但不认为美关税修订案本身违规。由于双方对结果都不满意,中美双方随后分别于4月8日和17日,就专家组关于美国关税法修订案和美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裁决提出上诉。

  而于7月7日公布的裁决报告是终裁决定。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的适用存在错误。

  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

  对外经贸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宝成表示,关税法修订案体现了美国在经济领域的霸权思想。“尽管WTO并无先例判决原则,但该案对WTO仲裁员无疑是个重要启示。”

  中美仍可能爆发贸易争端

  “此案之所以引起高度关注,不仅是由于涉案面广、涉案金额大,还因为挑战了美国贸易救济中两个体制性问题,即‘双重救济’做法和关税法修订案。”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向媒体表示。

  据了解,在涉案“双反”措施中,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企业同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由于其在征收反倾销税时运用了“非市场经济”的“替代国”方法,实际上已经考虑了补贴因素,导致出现对补贴的两次救济,即“双重救济”。

  “这是一个非常恶意的做法,”杨国华介绍,双反措施合法性在美国国内法院受到挑战后,美国国会匆忙通过GPX立法,实际上是通过法律的追溯适用追认对华反补贴措施的合法性。“世贸规则明确禁止成员在正式公布法规之前采取加重进口负担的措施。”

  不过,“一审”中专家组成员虽然一致认为美GPX立法的追溯适用属于世贸组织规则禁止的“正式公布法规之前予以实施”的行为,但有两位专家组成员却认为美GPX立法并未加重进口负担,并据此裁定GPX立法整体未违反世贸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7日公布的终裁报告中,虽然上诉机构认定美国25起“双反”调查违反世贸规则,但未能就美国关税法修订案是否违反世贸规则作出裁决,原因是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

  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刘宝成对此表示不无担忧。在他看来,关税法是一部综合性法案,不仅涉及到有形货物进出口,还涉及到知识产权、垄断等问题,如果不能推翻其中的障碍性条款,中美之间仍将爆发重复的贸易争端。

  面对国际贸易争端时,中国被动应对的应诉机制应该有所调整,即“化被动为主动”。刘宝成说,主动的前提是建立对发达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跟踪机构,设立反应灵敏的预警机制,主动应对贸易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