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砍半” 员工忧“陪降”

作者:周蕊 来源:东方网
2014-11-23 07:28:07

  原标题: 高管薪“砍半”员工忧“陪降”

央企高管薪“砍半” 员工忧“陪降”

图片说明:改革前后部分高管年收入对比

  东方网11月23日消息:2015年起,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开始正式实施。降薪后,高管们到底会“减薪”多少钱?高层一降,是否层层跟着降?收入降了,灰色福利会否“补一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降多少?有的人降幅或较大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以及金融、铁路行业在内的72家央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可能还比较大”。

  根据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

  层层降?担心拿得比领导多

  尽管此次改革针对的是由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但高层的工资一下子缩水近百万元,基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会不会由此减少?记者采访了多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国企员工,他们中的不少都有这样的担心。

  小王是东部地区某上市国企分公司负责人事的中层干部。他说,自己工作的集团以福利好而闻名,正式招聘的员工入职没两年年薪就有差不多10万元,还有餐贴、通讯补贴林林总总的各种福利,比在外企工作的15万元过得都滋润。“高管降薪了,中层不等于要跟着降薪,总不好意思比领导拿得多吧?那不是等于一层一层都降下来?”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权衡指出,“国家明确提出收入分配要 ‘提低限高’,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但在现实中,一线涨10%往往也赶不上高管涨1%,决不能让一线员工成为高管降薪的‘陪葬品’。”

  遇“假降”?灰色福利“进补”

  高管的收入“砍半”,原有的福利能不能“找补”一下?根据相关精神,央企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同时,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对一些福利畸高的企业来说,工资性收入远不是其个人所得的主要来源,即使普通员工享受的灰色福利也不少。集体宿舍只要每月100元,“同地段的租金没有两三千拿不下来”……在某国企工作的小刘说,虽然自己没有赶上发房子的年代,但现在公司依然还有大把吸引人的福利:平价的托儿所、幼儿园,与多家“给几十万都不一定进得去的”名牌小学有“共建合作协议”,还有职工子弟定向招聘名额,“等于是子女一条龙服务”。

  权衡指出,对国企来说,合理有序的收入格局首先是收入来源要合理,明晰对职务消费、灰色福利的界定和监管,减少腐败和权利寻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