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反垄断律师邹佳莱:垄断不破内心不安

作者:侯兆晓 来源:新浪财经
2015-01-05 14:06:14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本社记者 侯兆晓

  “垄断不破内心不安”

  ——专访“中国盐业反垄断第一律师”邹佳莱

  采访上海彭旨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邹佳莱之前有个小小的花絮——2014年12月5日,记者通过短信将采访提纲发给了他,如石沉大海。

  五天后,记者只好以“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先生相邀采访”为名再次发短信,很快,就得到了回复,一个小时的专访立即得以顺利进行。

  何以坚持“反盐业垄断”多年

  2001年,是邹佳莱第一次与盐的官司打交道,这个案子也是被最高法院列为典型案例的上海市盐务局行政处罚案。从此,邹佳莱与涉及到盐的行政官司摸爬滚打了十几年。

  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邹佳莱肩负着大量行政诉讼实务及研究工作。众所周知,行政诉讼是个“苦差使”,但邹佳莱却做得很开心,做得很出色。

  行政官司的收费主要是按件收费,而不是按照标的额。早些年是每件5000元左右,最近才达到每件12000元。从经济效益上讲,与民事官司和刑事官司相比,行政官司的收费要低得多。打一起行政官司要搜集资料、要调查取证、要写起诉状、要接受媒体采访、要写代理词等很占用时间,在很多律师眼里“很划不来”,但是邹佳莱却坚持了下来。

  既然投入产出不成比例,为什么还要这么多年坚持了下来?邹佳莱说:“尽管此类官司有一点收费,但是从收入情况和长期坚持来说,应该是公益性的。我干律师近30年了,总要在行政诉讼这个领域干出点名堂来。说实在的,盐业垄断不破,我的心里不踏实。”

  行政诉讼法实施20多年来,行政诉讼案件仍然存在告状难、法院不受理等问题。比如法院可能会以行政行为不明确而不立案,或以案件为新类型而不立案,或移送其他法院审理,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中国加入WTO[微博]之后,反倾销、反垄断都属于行政诉讼,此领域是我的研究重点。此外,如何探求行政诉讼研究会活动的新模式,如何与其他学术团体搞合作,都是我今后要考虑的问题。

  邹佳莱认为,中国的盐业经营垄断也是国外不怎么承认中国市场地位的原因之一。接触这个行业越多了解到的问题越多,不敢讲为了中国的市场地位这样的大道理,至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让民众有自由选择吃什么盐、吃到价格合理的盐、吃到安全放心的盐。

  盐业垄断的弊端

  说起中国盐的种类、产量、质量等问题,多年浸淫其中的邹佳莱如数家珍。

  在国内盐分井盐、海盐、湖盐和岩盐四大类,井盐是目前产量最大的一类。简单的举例,找到有盐的地块,打一口井,往里注水溶解,然后再打一口井,再把溶解了的盐吸出来,叫盐卤。盐卤通过晾晒、甩干等环节把盐分离出来,就是井盐;而海盐的产量极低,晒盐的经营者根本入不敷出,多数已经将晒盐用的滩涂用来从事养殖海产品;湖盐里含钾,不含钠,基本不做食用;岩盐的分离成本太高,用来生产盐基本不可能。

  井盐生产出来以后叫原盐,再分为食用盐和工业用盐,是一种人为的分法。目前的食用盐即加碘盐,工业用盐为无碘盐。二者在价格上相差差不多十倍。

  说到盐业垄断的弊端,邹佳莱认为,一是,抑制了盐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在中国没有一个盐的生产企业有自己的商标或品牌,生产出来只能按照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定价统一被收购,根本没有定价的自主权;二是,排斥了整个盐业市场其他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导致国际社会不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带来不好的影响;三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食盐里加碘的原因是因为我国某些地区曾经出现过因缺碘导致的疾病,但是并不代表国民需要长期食用碘盐。比如沿海地区的居民经常食用海带等海产品根本就不缺碘,刚出生的小孩也不缺碘,但是却别无选择地食用碘盐。不缺碘的人长期食用碘盐,会造成碘超标,同样会给身体造成伤害;四是,盐业垄断会造成腐败。近些年来,广东、浙江、河北等地连续发生盐务局的贪腐窝案,就是自己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造成的。各级盐业公司的门口同时还挂着“盐务局”的牌子,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属于政企不分,但又没有政府的任命文件。盐业公司不仅自己有生产食盐的企业,还管理着生产计划、调配等事务。还有盐业公司和盐务局对进人权的控制,名义上是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家族式企业。不相干的人是永远也进不到里面工作的。

  改革前景难乐观

  春秋战国时,有盐国就富。《汉书》:“吴煮东海之水为盐,以致富,国用饶足。”齐国管仲也设盐官专煮盐,以渔盐之利而兴国。中国第一个盐商是春秋时鲁人猗顿,旧有“陶朱、猗顿之富”之说,陶朱是指范蠡。

  自古以来,盐都是由当权者垄断的。一方面它是国家的重要矿产资源,另方面人们的生活、生产依赖于盐,再则盐能带来极其丰厚的利润。更为重要的是世界上均把盐当作战备物资,具有战略意义。在中国历史上还发生过与日本国战争的赔款,用二十年的盐税作担保的事情。

  这个延续了2600多年的古老行业,在中国直到今天仍是历代政府控制财富的手段之一。在过去,盐业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但是到了今天随着其他行业的兴起,盐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渐式微,目前仅占到我国经济的0.5%左右,完全具备放开的条件了。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垄断性的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统揽全国的盐业。这是一个政企不分的单位。

  日前,工信部首次公开承认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总方向是取消食盐专营。

  此前,中国盐业协会披露,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已通过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方案的核心为2016年起废止食盐专营制度,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2017年起盐业全面按照新的方案实行。

  盐业改革仿佛看到了曙光,但是,在邹佳莱看来,盐业改革不容乐观。首先,2008年3月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后,国家发改委的工业管理职能划归工信部,工信部此次公开改革的消息,看似名正言顺,实际的改革方案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此次改革应该像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一样彻底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此次改革尽管从法律政策层面上响应了中央改革的号召,但是实际上盐业公司和盐务局早已经跑马占地掌控了大部分的盐矿,在掌控了关键资源的前提下,放开市场准入还有什么意义?最后,在微观层面上,盐的产品应该是多品种发展,而不是目前的仅碘盐一种品种而无碘盐几乎很难见得到的局面。

  文章关键词:范蠡盐改盐业专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