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业需有大米原料区才能出口大米

来源:财政时报
2015-02-05 16:12:00

  越南《财政时报》2月4日报道,越南工贸部颁发的第606/QD—BCT号通知称,自2015年3月1日起,企业需有独立的大米原料区才能出口大米。具体是:年出口大米5万吨以下的企业,第一年需有500公顷的原料区,往后每年增加300公顷;年出口大米5—10万吨的企业,第一年需有800公顷原料区,往后每年增加500公顷;年出口大米10—20万吨的企业,第一年需有1200公顷原料区,往后每年增加800公顷。

  报道称,该规定旨在促进大米出口企业与农民产销合作,为农民提供稳定的大米销售市场。